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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警大队:狠抓作风强队伍 落实禁令树形象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9-09-29 15:34:07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部“五个严禁”、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和市政法委“十条禁令”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澧县交警大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狠抓队伍管理教育,全力打造一支群众放心满意的公安交警队伍,树立新时期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教育。9月18日,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大队长谭伟组织民警重温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十个严禁”等内容,进行学禁守禁再教育。同时要求大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除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遵守禁令的自觉性。会后,教导员杨建勇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协管员、职工进行一次补课,做到不漏一人,真正使“五条禁令”、“十个严禁”入耳入脑入心。

  二、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根据总队、支队警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大队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各单位在使用警车要做到“八个严禁”: 严禁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严禁动用警用车辆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为非警保卫对象、非警保卫活动开道;严禁在非执行公务时将警车停放在宾馆、娱乐休闲场所;严禁酒后驾驶警用车辆;严禁使用无牌、无照警用车辆;严禁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严禁将警用车辆、警车牌证借给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大队成立以大队长谭伟为组长、同时吸收作风好、原则性强、敢于碰硬的民警为组员的检查督导小组,进行明查暗,对违反禁令者,对事不对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迁就,不照顾情面;此外,对督查出的问题,以铁的手段,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上追一级,使他们真正成为违禁民警的“克星”,“禁令”的“守护神”。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为强化内外监督机制,扩充信息来源渠道。一是聘请一批从人大、政协岗位上退休下来的老同志作为警风警纪监督员,充分发挥他们责任心强,敢于说话,不怕得罪人的优势,在社会各个角落监督民警的守禁行为。二是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大队充分发挥社会宣传禁令优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属实者,进行奖励。三是大队与中队、中队与民警层层签订一份责任状,使“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十个严禁”成为民警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澧县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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