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政法系统执法技能专训活动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政法(综治)委,市直政法副处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全市政法系统“执法技能专训”活动开展以来,政法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系列“专训”活动。为全面了解前阶段各单位“专训”活动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促进“专训”活动的开展,市委政法委决定对各地各单位“专训”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
二、督查人员
第一组:彭德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彭 敏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干部
督查单位:市检察院 市中级法院 市国安局 市巡特警支队 市委610办
第二组:李思洁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徐明刚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干部
督查单位:市公安局 市交警支队 市民政局
第三组:彭智明 市委政法委副处级纪检员
汪 洋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
督查单位:市司法局 市劳教所 武陵监狱
三、督查方式
听“专训”情况汇报;按所订“专训”方案查工作进度和有关记录;开展调研和调查走访等。
四、具体要求
1、各区县(市)政法(综治)委和市直政法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督查准备工作,特别是市直政法各单位要做好现场督查准备,全面、真实地反映开展“执法技能专训”的情况。
2、各区县(市)政法(综治)委和市直政法各单位对前段“专训”活动开展情况形成1500字以内的书面小结材料。活动小结包括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先进典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3、督查组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国安局、市委610办、市交警支队、市巡特警支队、市劳教所、武陵监狱等单位进行现场督查,并带回所督查单位的书面小结材料。
4、督查组不对各区县(市)政法(综治)委和市直有关政法副处级单位进行现场督查,但未现场督查的各地和市直有关政法单位的书面小结材料必须于8月27日前报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传真:7786158;邮箱:szfwzzb@sina.com。
5、各区县(市)政法(综治)委对所属政法单位、市直政法各局院对所属单位于本月内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市委政法委抽查有关区县(市)的情况。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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