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各区县(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有关单位:
2012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工作将于今年第二季度进行。从今年起,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将主要采用数字文档报送方式。现将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办有关通知要求印送你们,请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于2013年4月2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推荐作品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姚彬;电话:7787211;电子邮箱:。
附:
1、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
2、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参评作品报送须知
3、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
4、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推荐表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4月11日
附:
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法
“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奖”是经中央批准,由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主办的新闻作品评优活动,是全国政法综治领域最高等次的新闻奖。为加强评选工作管理,规范评选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宗旨
开展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旨在不断提高政法综治新闻作品的质量和政法综治新闻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鼓励、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大力宣传政法综治工作的新实践和新成果,更好地发挥媒体在宣传党的主张、服务政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不断为政法综治战线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神圣使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评选范围
在下列媒体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均可参选:
(一)中央和地方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通讯社刊载的新闻作品。
(二)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由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网站(不含网络版、电子版)刊播的新闻作品,以及各地政法综治网站原创的专题新闻作品。
三、参加评选作品标准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紧密围绕政法综治中心工作。
(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社会效果好。
(四)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五)广播类作品,除上述一般标准外,还应清新活泼,串联自然,播音得体,编排得当,有鲜明的广播特色。
(六)电视类作品,除上述一般标准外,重在表现手法、编辑制作方面有创新,画面真实,声音与画面协调。
(七)新闻图片作品,除上述一般标准外,还应保证真实,艺术表现力强,严禁组织、加工,制造新闻现场。
四、评选项目和基本要求
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设4类,共12个评选项目:
(一)报刊、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字数不超过1000字;作者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字数不超过4000字;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评选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平均单篇作品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以代表作刊播时的署名为准,刊播时署名超过6人的,按“集体”申报。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类: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时长不超过4分钟,作者指采写、编辑等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专题类:从不同角度报道、分析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的广播电视新闻作品。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时长不超过45分钟,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定义同报刊、通讯社评选项目。平均单件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者指代表作的策划、采写和编辑等主创人员,署名超过7人的,按“集体”申报。
4.新闻访谈节目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和新闻人物访谈节目,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时长不超过1小时,作者指主编、编导、主持人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5.新闻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音像信号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的时长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3。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上。
(三)网络新闻作品参评项目
1.新闻专题类: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结构不少于两层。作者指策划、采写、编辑、页面设计等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2.新闻访谈类: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在线访谈作品,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2/3。作者署名申报要求同广播、电视新闻访谈类作品。
(四)新闻摄影作品参评项目
报刊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位作者,组照作者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
五、奖项设置
(一)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设奖数额为参加复评作品总数的25%。
(二)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照1:2:4的比例设置,对于特别优秀的政法综治新闻作品可视情设立特别奖。
六、其他
(一)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享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二)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办公室。
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参评
作品报送须知
一、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发表的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各区县(市)、市直有关政法单位需推荐参评作品共5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摄影类作品各一篇。推荐的参评作品必须全为省内媒体刊(播)的作品,其中,市级媒体刊(播)作品的数量不能低于2篇。
二、报送要求
(一)《全国政法综治优秀作品推荐目录》(附件3)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1份(电子版发至专用邮箱)。
(二)参评作品的《全国政法综治优秀作品推荐表》(附件4)只须报送电子版(网络类作品须在作品简介中标明网页地址),发至专用邮箱。
(三)报刊通讯类作品,必须提供报刊上发表的原件(打印件或复印件作废)1份,并将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制作成分辨率为72dpi,rgb模式的jpeg图片),连同作品文字稿(word文档,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发至专用邮箱。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类作品,要求提供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每件作品须报送5张光盘。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原作有片头、片尾的,须把片头、片尾完整刻录在光盘上。作品文字稿只须电子版(word文档,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发至专用邮箱。
(五)摄影类作品,必须提供报刊上发表的原件(打印件或复印件作废)1份(网站上的照片只须在《推荐表》(附件4)的作品简介中标明网页地址即可),并将作品发表所在版面的电子版(制作成分辨率为72dpi,rgb模式的jpeg图片),连同数字照片(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768times;1024,分辨率为300dpi)发至专用邮箱。
(六)外文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媒体参评作品,除报送原报刊、原音像带外,须译成汉字稿,然后按上述要求报送。
(七)各地各单位还须将组织初评工作的情况(电子版)发至专用邮箱。
三、报送方式
(一)所有参评作品的纸质和光盘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
(二)寄送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88号市委政法委研究室收。邮政编码:415000;联系人:姚彬;电话:7787211;电子邮箱:。
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推荐目录
单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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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
参评项目 |
字数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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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审核,以上作品内容真实,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2012年度全国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评选。 2013年 月 日(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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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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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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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版面 (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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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字数 (时长) |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填写平均字数、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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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简
介 |
5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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