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委政法委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市委政法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政法干警: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12月29日)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12月29日),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截止到2014年12月29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2岁(截止到2014年12月29日);
4、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文字能力;
5、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会议决定、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
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参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单位政工部门公章);
4、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17:30(双休日休息)。
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联系电话:7786158、13507362273
五、考试、体检、考察等具体事宜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均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招录总分的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5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对招录人数进行调整。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知识和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若出现面试放弃者,按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要求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面试结束后,分别按笔试、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分(总分=笔试成绩times;50% 面试成绩times;50%),根据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分成绩顺序依次递补。上述各依次递补环节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政法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完成,并对考察对象逐人形成考察材料。根据体检和考察的结果,召开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招录人选,并在常德长安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30日14:30-17:00
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常德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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