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委政法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1.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政法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出台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制度,结合作风巡查、列席政法机关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全面加强党管政法。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联合湖南文理学院挂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持续开展全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全市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在全省率先出台“党建引领政法工作操作规程”,量化党建具体任务,促进党建与政法深度融合;完善政法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培养锻炼等制度。
2.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坚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持续深化执法司法公开。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标准化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对庭审互联网直播、法律文书上网的工作机制,加强案(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持续规范政法机关执法司法标准流程。深化公安机关受立案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制度机制,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细化不捕、不诉、抗诉和量刑建议等裁量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完善民事立案制度,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规范民事裁量权、执行权,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持续健全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优化公安机关职能、机构和力量配置,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3.推动执法司法衔接配合。坚持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提升执法司法运行质效。完善重大事项协调机制。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协调调度把关,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动态,协同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履行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深化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刑事案件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实现政法机关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规范运行,相关工作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多种监督贯通协同,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持续开展“百千万”活动,督促指导政法各单位规范开展执法司法工作;牵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建两委员一代表、执法监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四大人才库队伍,提升监督能力。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请市委在全省率先召开推进法律监督专题会议,出台相关文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规范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强政法机关相互监督。健全政法机关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加强政法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建立执法司法权责清单,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有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健全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将办案质效纳入绩效考核和法官、检察官惩戒,严格兑现奖惩。加强社会监督。健全完善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和“信、访、网、电”一体化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转变工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服务方式,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审判机关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信息化效能,持续完善两个“一站式”建设;公安机关全面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简化户政与出入境证件办理“六项举措”,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专区正式运营,77项业务入驻办理。新组建数字化交警中队,建成城区4个交管便民服务中心,新增24项交管业务实现就近办理。司法行政机关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市民之家”,加快实现审批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公证机构“证明材料清单制”和“首问负责制”。
6.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解民忧、纾企难”,坚决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千名干部联千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优化完善“常德政法护企惠企30条”,不断规范办理涉企案件执法活动,健全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百千万联企护航”等暖企惠企行动,助力企业盘活巨量资金,挽回经济损失。
7.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强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纳入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通报表彰、纳入党委政府专项督查,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团助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体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平安网格微信群作用,在全省率先启动《常德市基层治理网格管理条例》地方性立法工作;创新“一网查一键通一站办一数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程,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日益完善。深化智慧平安建设,全面构建“1 6 n”智治体系,构建平安常德580智治平台,创立社会治理指数系统,优化政府、社会组织和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互联网渠道。持续开展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积极表彰、奖励、慰问见义勇为人员,持续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
8.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妥善处置各类涉恐涉暴违法犯罪和网络舆情,有力防范化解国家政治安全风险。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滚动摸排,深入推进重复信访“百日攻坚”等行动,化解各类涉稳矛盾,有力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加强巡防力量,着力提升重大案(事)件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破案数、破案率明显上升,发案率、治安警情明显下降,有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有待提升。引领协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到位,各政法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没有做到同向发力,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形成合力等方面还有欠缺。
2.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有待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主要采取年初学习计划、网络讲座、法律法规解读及组织干部自行学习的方式,需要结合政法工作实际需求及政策热点,丰富普法形式,进一步开展相关学习宣传活动。
3.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培训有待加强。主要体现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全面和深入,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等工作要求不熟悉、要求把握不准等。
剖析原因,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尚未形成法治思维,部分干部职工还未建立牢不可破的法治信仰,对于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学习提高;二是对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于法治人才的培养、招录、保障等制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尊法崇法氛围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制定委机关法治学习年度计划,结合法治热点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不断提升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2.建立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制度,将对内管理、对外发文、向上汇报等重要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查,在规范性表述上对标对表,在工作要求上不与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确保行文规范、表述准确,维护党委政法委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权威性。
3.加强对政法机关的统筹领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轮训、督查巡查、执法监督、列席民主生活会、政法委全会、重大事项协调、重大部署牵头等为抓手,强力推进政法机关政治建设、法治建设、平安建设、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
4.全面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市委政法委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引领政法工作操作规程》,通过“四立足”“四增强”工作实践,量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护航中心、从严治警等4个方面112项具体任务,推动党建工作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
5.构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平台。针对涉案财物管理扣押移交难、积压周期长、管理成本高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建立“人、财、物”省级统管体制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模式,构建集中管理、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与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涉案财物信息党政财全线贯通、省市县上下打通、公检法平行互通。
6.优化完善“护企惠企30条”,针对助力企业发展政策落实不力、活力不足、质效不高等问题,对“护企惠企20条”增补完善,对企业家涉外洽谈签证、人身和产权司法保护、涉企案件和财物审慎办理等内容,依法作出规定与承诺,督促政法各单位履职尽责。
7.充分发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法治保障作用,加强《常德市基层治理网格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严格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牵头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牵头推动实施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认真组织《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
四、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3年,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立足政法工作,进一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任务。
1.坚持政治统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不断强化《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落细,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筹抓好党建引领政法工作,不断提升政法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2.坚持创新实践,谋划推进全市政法工作现代化。更加注重政治建设、法治建设、系统观念、改革创新,推进思想观念现代化。着力构建党的领导体系、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体系、维护安全稳定体系、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作体系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法律运用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推进工作能力现代化。
3.坚持深化改革,努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进一步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的执法司法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进一步全面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司法工作流程,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4.坚持护企惠民,高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维护防疫秩序、医疗秩序、社会秩序。
中共常德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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