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8月7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文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传达了最高检党组会议和湖南省检察院党组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原则性重大问题,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真正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政治立检,铸牢政治忠诚。全体检察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全会精神,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效果,聚焦实干争先,强化履职担当。检察人员需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并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此外,要强化“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活动,以实际行动作出司法为民的新贡献。
会议要求,要加强自我建设,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检察人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公正廉洁执法。
来源:津市市人民检察院 胡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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