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各省发言选登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03 10:00:54 【字体: 】

“七五”普法处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首都强化“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全国普法办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市“七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第一,坚持政治引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员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一是深入学习。建立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市四套班子带头参加,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完善长效学习机制。二是加强宣传。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设新闻专栏,生动反映京华大地形成的生动实践;把相关选题纳入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在中央主要媒体发表法治宣传文章45篇。三是认真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中,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协调机制,确保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服务首都发展。把普法工作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融入超大城市治理各方面。一是结合“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疏解整治促提升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报道解读防疫政策、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法促治,引导市民依法配合疫情防控。二是加大重点民生领域普法力度。制定普及《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围绕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物业管理等民生热点开展5万多场主题普法宣传。三是结合城市治理难点提升普法实效。开展“文明驾车、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实现“警不在现场,法自在人心”;全面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加强互联网平台、经纪机构管理法规及行业规范宣传普及,取得初步成效;围绕中轴线申遗保护,开展《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宣传,依法推进文物保护腾退;制定社区标语横幅和宣传栏管理意见,用好群众身边的宣传阵地,推进法治宣传融入基层治理。

第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普法格局。一是发挥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作用,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守法普法工作体制和落实机制,发布四批普法责任制清单。二是突出宪法和民法典两个重点内容,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群体,带动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提高。2020年,北京市民法律素质综合得分为86.73分,比“六五”普法期间提高了7.02分。三是率先开展“法律十进”,创建“普法联盟”,打造精准普法的北京样板;统筹各类媒体、“一平台两中心”、户外大屏、宣传栏等载体平台,线上线下一体推进,让普法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江苏省

近年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大力实施全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聚力推动全民普法提质增效,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公众普法满意率达95.8%、法治建设满意率达92.6%。

一是坚持思想统领,让更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省委、省政府认真履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以“高质量发展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为导向,将全民普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综合绩效、平安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考核评价内容,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压实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七五”普法期间,工作经费较“六五”普法实际支出超30%,各级人大、政协视察普法工作732次,有力推动了各项法治宣传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坚持文化熏陶,让社会主义法治元素随处可见。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的思想教化、行为塑造、风尚引领功能,持续开展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1.8万多个法治文化阵地覆盖城乡,6万余部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形式丰富,昆山法治微电影大赛、海安法治文化节等近百个法治文化品牌活动常态开展。

三是坚持实践养成,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崇尚的生活方式。优化完善“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普法模式,持续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系列活动,推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清单制度,推广青少年法治成人礼,引导群众在“衣食住行娱乐游”日常生活中强化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承担社会责任。实施《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提升年”“企业社会责任示范评估”等建设行动,推动“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深入人心。开展守护群众“钱袋子”、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扫黑除恶等宣传活动25万多场次,组织“法律扶贫”“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等系列活动,推动全社会遵法守规。全省信访总量5年累计下降36.3%,社会公众安全感达96.5%。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让全民普法更具生机活力。出台普法高质量发展、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基层“三治”融合发展等文件,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规范》《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南》等行业标准,建立媒体公益普法监测评估体系,建成“法润江苏”普法平台、“江苏网络普法联盟”等391个普法传媒品牌,建立有15万多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有效打通普法惠民“最后一公里”。

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江西省

2018年5月起,江西省大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行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颁证上岗“法律明白人”601.77万人,培养骨干91.11万人,取得阶段性成效,基层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基础更加坚实。

一、精心谋划部署明方向,努力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成引领乡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工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按下“快进键”。培养工程先后写入省委常委会2018年、2019年工作要点,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深入调研“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抓好落实。

二是聚焦目标导向,校准“指南针”。始终围绕提升农民法治素养,培养身边法律“土专家”,引导村民“心中有法、遇事找法”的工作目标,分阶段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细化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推进时间表。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压紧“责任链”。成立省市县乡四级实施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督促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承担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行共育职责,着力构建多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二、突出关键环节重规范,努力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成推进乡村高效能治理的样板工程。

一是规范遴选程序,选人用人“把好关”。规范执行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登记造册等“八大遴选工作流程”。注重从村组干部、村妇女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综治网格员等人员中遴选“法律明白人”骨干。

二是规范培训管理,提质增能“出实招”。采取集中系统辅导、现场观摩教学、远程网络培训等方式,有针对性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培训。上线运行“法律明白人”网校,推动实现“掌上培养”“指尖服务”。截至目前,已有280余万名“法律明白人”入驻网校。

三是规范激励机制,激发活力“见真章”。积极在“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村组干部,并在涉农贷款等方面予以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共有18769名“法律明白人”被吸收为中共党员,17935名推荐进村“两委”班子,为“法律明白人”发放涉农贷款3338.8万元,提供技术帮扶25661人次。

三、注重法治实践显职能,努力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造成共创乡村高品质生活的民心工程。

一是找准“支点”,撬动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注重在基层法治实践一线培养锻炼农村“法律明白人”,引导他们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村民说事”“幸福圆桌会”等活动。截至目前,全省85%以上的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担任了村民代表大会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活跃在农村依法治理一线。

二是破解“难点”,促进农村普法形式多样化。“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作品创作以及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法治宣传298.63万件次,让普法方式更符合农村实际,普法内容更契合农民需求。

三是疏通“堵点”,推动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合理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强化矛盾纠纷源头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中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化解矛盾纠纷27.4万件次。

以“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抓手

着力推动国家机关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广东省

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这一做法被司法部列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获评全国“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经验做法”唯一普法工作项目。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覆盖全面性。出台《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将建立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写入“七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全面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确保评议活动全面覆盖、常态开展。到2020年,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122个县(市、区)全覆盖开展评议活动,省、市、县三级共评议国家机关2140个,各单位参与普法宣传的主动性和接受评议监督的自觉性明显提升。

二是强化共评共议,提升评议科学性。每年选择4至5个部门,通过自查自评、履职报告、实地考察、现场评议、专家点评、社会评议等形式开展评议。被评议单位对照11项普法责任、25个普法工作指标,向群众和社会报告普法履职情况;法律专家、普法专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新闻媒体等第三方代表组成评议团,开展实地考察、现场点评;组织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互评互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投票。通过多主体、多维度、多形式的评议活动,评议结果更加科学,职责任务和问题短板更加清晰,各单位在同台评议中你追我赶、互学共进,普法内生动力更加强劲。

三是强化项目示范,增强工作创新性。坚持责任清单化、清单项目化、项目品牌化。印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8大共性普法责任和42项个性普法责任。省普法办每年从普法责任清单中,组织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活动,全程指导项目单位制定责任清单、规范工作台账、编写典型案例、制作宣传视频等,较好地实现从“一线演员”到“导演”的转变,组织、指导、协调作用更为明显,各单位创新动能进一步激发,法治广东的品牌更加响亮。

四是强化闭环管理,彰显履职实效性。抓好评议结果运用,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等7个省级考核项目,将履职报告评议结果作为省直和中直驻粤单位普法工作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由省委组织部纳入该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予以通报批评。从第二届评议活动起,制定评议“回头看”举措,要求被评议单位在次年评议会上公布整改成效。通过闭环管理,让评议真正长出“牙齿”,推动各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做到履职必严、失职必问。

运用红色法治资源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陕西省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部署推动全省上下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安排,完成“七五”普法任务,有序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在抓好传承保护上下功夫。陕西拥有独特厚重的法治宣传教育红色历史优势和资源优势。我们深入挖掘党中央在延安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学习传承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整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雷经天、马锡五等司法英模事迹,努力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精神。建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启动《陕甘宁边区法院史》编撰工作,筹备成立陕甘宁边区法治研究基地,积极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依托延安、照金、马栏等革命旧址,深化红色法治文化体验活动,打造延安学习书院等法治文化建设阵地,着力发挥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功能。

二是在抓好示范引领上下功夫。陕西拥有丰富鲜活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载体。我们坚持夯实基础与创新载体并举,开办“法润三秦大讲堂”,连续举办6届陕西省高校法治文化节,开展创建“红领巾法学院”、小手拉大手“全民读宪法”活动,100余所高校和100多万大学生参与其中,1362所中小学校、300余万名学生踊跃参与,打造了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实施“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人物”推荐评选活动,研发的新媒体普法软件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推行“互联网 法治宣传”新模式,应用vr、ar和普法机器人等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建设智慧普法宣传中心,打造了宪法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景区、法治创建示范点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田”。

三是在抓好质效提升上下功夫。陕西拥有文艺为民、文为时著、文贵创新的文艺传统。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开展“丝绸之路法治文化公益行”法治宣传活动,推出“法治宣传高速客车”“法治宣传公交专线”等主题公益广告,在陕西广播电视台开办《帮忙有一套》法治栏目,推出h5、微动漫、抖音短视频、mg动画等法治宣传产品,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影响力。拍摄电影《司法所长老秦》、普法民歌剧《村官巧断家务事》、电视连续剧《司法所的故事》,开展“一影一戏一剧”巡演,运用秦腔、秧歌、快板、民歌剧、陕北说书等形式,推进群众性法治文化建设,持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


来源:中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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