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今年来,市民政局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民政业务工作实际,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与接受监督相结合,使民政部门的行政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得到改进和提高。
1、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努力建设“阳光民政”。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各种渠道使民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条例》的各项规定,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一把手”总揽、分管领导主抓、专干专抓的工作机制。并按照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出台制订了《常德市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努力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处理好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政务公开作为业务工作的一部分,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以网络和媒体为阵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体系。一是建好民政业务网站。从加强信息化管理入手,着力加强了民政网站的建设工作,定期刷新版面,更新信息,还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政社会保障工作等业务知识单独开辟了专栏,提高了政务处理的透明度。二是整理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修订了行政审批登记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执法依据等7项业务工作实施程序。新增并完善了4项网上预审事项,并新增表格样式下载。三是抓好群众通过媒体和网络反映的问题处理。加强与“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市民留言”的联系,积极处理群众的来信和咨询;参加“行风热线”电台栏目等面对面的与群众、媒体直接联系与沟通,做好通过这些媒体、机构反馈的部分个案的处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各单位分工和具体工作流程,规范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等。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全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逐步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以职能承担单位为载体,全方位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做到了“四个结合”:一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及时解决基层反映的问题。积极构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推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积极推进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促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如城乡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机制、年审排查机制、社会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机制、民主评议机制、张榜公示机制、举报奖励机制等。四是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良好的社会救助工作监察督导机制,有效地预防在社会保障中出现优亲厚友等腐败行为。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的重点,把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深化政务公开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围绕行政主体基本情况和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
(根据市民政局上报材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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