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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三三督查”机制 确保政务管理落到实处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8-08-01 07:48:04 【字体: 】

澧县县委政法委

  《常德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办法》实施两年来,我县以推行“三三督查”工作机制为抓手,严格督导考评,确保政务管理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真正实现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推动了政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办法》实施的第一年,我县就将政务管理工作落实到了基层“两所”,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三个层次”,实现督查主体无缺位。

  我们以县委政法委政法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中心,建立起了三级督查责任体系,将督查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单位,延伸到了每名干警,形成了督查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县委政法委成立政务管理指导组。由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政工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全县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包括精心制定督查工作方案、确定督查工作重点、做好每次督查安排、召开督查情况碰头会、编发督查通报等。二是县直政法各单位成立督查组。由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政工股长和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督查其所属的二层单位,每月向县委政法委指导组汇报情况,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三是各二层单位负责人担任督查员。负责督查干警落实政务管理各项制度的情况,并及时向相应主管单位督查组汇报工作情况。两年来,我们制订督查方案9份,组织集中督查活动9次,召开督查情况碰头会2次,以《政法动态》形式编发督查通报9期。
  
  二、坚持“三个结合”,力求督查内容无死角。

  我们根据工作需要,区别不同情况,灵活督查方式,着力于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做到了“三个结合”。一是政法委督查与交叉督查相结合。县委政法委政务管理指导组在督查过程中,既及时发现和指出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其整改,又虚心、诚恳地请他们提意见和建议,做到边督查边调研,及时总结和推介他们的经验,用于指导面上工作,促进了全县政法系统政务管理工作的平衡开展。为交流工作经验,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进行一次交叉检查,要求大家以一种互相观摩学习的心态来对待,在帮助对方挑刺找毛病的同时,积极学习和借鉴对方的工作经验,从而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二是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我们既按计划在每季度、每半年和年终都进行有准备的检查,并在检查后召开讲评会,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又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临时到单位进行抽查。各单位也经常组织对二层单位和干警落实政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两年来,共编发涉及上班考勤、日志填写、装备管理等方面的抽查情况通报23期。三是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政法委指导组经常采取听汇报、座谈会、查资料的方式进行督查,全面了解各单位开展政务管理工作的情况,了解干警对政务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查资料时,主要做到了“八看”,即看办法是否制订、看阵地是否规范、看制度是否对接、看台帐是否建立、看学习是否组织、看典型是否培植、看考评是否开展、看奖惩是否兑现。同时,三个层次的督查主体都较好地坚持了每月暗访暗查制度,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内容、不定对象的方式,经常深入单位和干警中了解情况,详细记录于逐月暗访台帐上,并及时向被查单位和干警通报情况。

    三、注重“三个整改”,确保督查要求全落实。

  我们在认真督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坚持三管齐下,狠抓问题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一是现场整改。对政务管理力量不到位、方案办法不具体等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做到闻过即改,直到督查人员认可为止。二是限期整改。对制度对接不到位、学习培训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现场不能解决又比较严重的问题,则由政法委指导组向问题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在整改结束后写出整改情况汇报,接受跟踪督查和验收。如在2005年一季度督查时,我们发现基层派出所政务管理工作未启动,及时向县公安局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引起了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整改班子、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按要求在15天之内将政务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基层所。三是联动整改。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带共性的问题,我们采取横向联动,共同整改的方式解决,形成整改的合力。如在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去年,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各单位与县财政局、县电信局衔接配合,开通了非税专网,真正做到了收支两条线,同时,逢双月公开一次公务接待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单位全体干警的监督,实现了阳光理财、民主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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