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创新工作思路 加强“三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务管理工作水平
2008年,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石门县政法机关全面系统地开展了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从规范管理制度和规范管理秩序入手,对全县政法机关内部管理体系进行了系统改进和科学整合,逐步形成了目标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政务管理机制,有效地理顺了政法机关内部管理秩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该县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政务管理先进单位。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规范提高,着力实行政务管理目标化
该县政法系统推行政务管理相关制度以来,随着社会环境和形势、任务的不断变化,政务管理工作进展不平衡的倾向也日渐凸显。有些部门和单位政务管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还不规范;有些部门和单位政务管理工作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面对这些问题,县委政法委充分认识到,只有在思想上与时俱进,实践上有所创新,政务管理工作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向更高层次发展。为此,开始着手在政务管理的规范提高上寻求突破,集中精力谋划新思路,研究新措施。年初,县委政法委全会、书记会分别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市委政法委的要求,把制定政务管理目标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坚持严格依规、细化目标的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具体化,纳入全年岗位目标管理予以考核。县委政法委制订了《石门县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办法》及考评细则, 政法各单位也都相继制订了专门的政务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
4月15日,县委政法委举行了政法机关政务管理专项培训,紧接着各局院队均组织全体干警对政务管理目标管理细则进行了专门学习,做到了人人知规、人人熟规。二季度,组织了政务管理的目标管理专项考核和专项督导,县委政法委政务管理督导组分别于5月19日、7月4日、10月15日对全县政法机关政务管理进行了季度性的督导,先后下发整改通知书13份。12月中旬,县委政法委又对政法各单位的政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政法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验收以及领导干部政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县公安局抓目标化管理做到了“三个一”:“一月一考核”,局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综合每月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及日常管理的情况,对违反政务管理十项制度的单位和民警扣除相应的绩效分,并在全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中,扣除这些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补助工资;“一季一通报”,每季度对政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先进单位和民警予以奖励,对工作滞后和存在问题的进行批评和教育并责令整改;“半年一讲评”,在月考核和日常管理的基础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政务管理的专题讲评会,对各基层单位和民警的政务管理工作进行讲评,把政务管理工作情况向全局公示。
由于实行了政务管理工作目标化,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管理工作,成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一把手”工程,进而为政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系统化
政法各单位都按照要求对政务管理十项制度实行了切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整理对接,并以此为契机,对本单位的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集订完善,纳入了政务管理的统一范畴。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还将工作制度在局域网上设立了专门网页予以发布。政法各单位都建立健全了上班考勤、办公规范、办事公开、工作接待、文明卫生、财务管理、装备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化建设的十项政务管理制度,并将规章制度打印成册、印制上墙、公布上网,组织全体干警熟记于心、融会贯通。
县检察院用系统化管理上班考勤制度卓有成效。检察院上班考勤制度以往常常流于形式,不签、代签或不按时签的情况时有发生。2008年,检察院加强了上班考勤制度管理,规定必须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由干警所在部门负责人向院办公室报告,再由办公室在签到册上注明原因和干警去向,在每月政务管理考核时确定部门和干警的的得分情况,并直接影响到半年和全年的星级等次评定。县公安局运用科技手段加强了上班考勤管理,采用指纹考勤机系统进行全面真实考勤,首先将全局干警的指纹全部输入考勤机备案,每天上班时刻由干警在指纹考勤机上摁上自己的指纹,上班情况通过后台记录和监控,纳入全年考核。通过系统化管理,该县政法机关上班考勤制度得到了落实,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推行政务管理系统化建设使该县政法单位原有的松散性的内部管理制度成为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各单位都有了一整套管人、管物、管事的比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经过系统化整合,目前该县的政务管理工作基本形成了从县委政法委到政法各单位,从机关到基层,从综合部门到业务部门,上下联动,纵横配合,软硬件齐上,全方位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专班运作,全面实施政务管理专业化
2008年全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会议后,政法各单位都迅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明确了政务管理的实施班子和专门力量。县委政法委成立了全县政法机关政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负总责,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政法各单位也迅速成立了政务管理专门班子,并将触角延伸到各基层单位。全县政法机关共明确政务管理一、二、三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专干一百五十余人,政务管理的网络基本形成。
县法院做到了“一提高四明确”。“ 一提高”是“提高了对政务管理的认识”。法院党组通过学习市委政法委的会议精神,大家一致认为,政务管理是全方位、全程加强机关人、财、物管理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内容全面具体、结构科学实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以前内务管理、装备管理等一些分散管理制度的有机融合,它与队伍建设的联带创星和执法监管构成了一个政法队伍管理的完整体系,是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导体系和蓝本。“四明确”:一是“明确政务管理领导职责”。党组一班人思想高度统一后,迅速成立了石门法院政务管理领导小组,明确由院长负总责,常务副院长任组长,一名党组副书记、一名副院长、一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设政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还配备了两名专干。领导小组成立后,政务管理工作迅速启动。二是“明确政务管理工作队伍”。 政务管理办公室人员就政务管理事项进行学习、培训,在全院迅速打造了一只政务管理的专业化队伍。政务管理办公室还着手起草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明确管理体系和各操作主体职责,确定二层单位负责人和专干,报党组会议研究后迅速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庭室局队,从组织、人员上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明确政务管理工作内容”。县法院按上级要求给各二层单位制作了统一的政务管理公示牌;投入3万余元建成了法院之窗,将三大管理内容迅速上栏;另外,还建好了政务管理台帐,制作了机关政务管理办公室牌子等。四是“明确政务管理工作责任”。各二层单位、全体干警对照院政务管理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就本单位和自己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公开承诺,并层层签订责任状,每位干警的职责和承诺及责任状都公示上墙,以接受院领导小组和社会监督、检查。由于基础工作做得及时、扎实,县法院政务管理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蓬勃开展起来。政务管理的专业化,从根本上保障了我县政法系统政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通过全面贯彻执行市委政法委各项指示精神和加强政务管理“三化”建设,我县政法系统全面工作再创新高。该县第六次被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连续四年保持全省平安县称号,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工作也进入了全市先进行列。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都在本系统的综合考评中进入全省、全市先进行列,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被评为全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森林公安局的领导班子都被县委评为五好领导班子。在全省组织的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形象民意测评中,我县已连续4年位居全省前列。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我县政法队伍的人民满意度测评,各政法单位均保持了较高的满意率。全县政法干警队伍没有发生一起被上级机关挂牌督办的违法违纪案件,没有一名政法干警因为违法犯罪被逮捕判刑。
(根据中共石门县委政法委上报材料整理)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