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法院政务管理 强化司法保障能力
近年来,汉寿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市政法机关政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机关管理的决定》为指导,通过运用统一归口、定量到项、包干落实、规范保廉的“统定包保”管理机制,加强对人、财、物、事的全方位管理,不断健全机制,使我院机关政务管理进一步精细,达到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服务优质、公正文明、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强化优政意识,塑造奉献理念
法院的政务管理工作是法院的各个职能部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工作,加强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保障审判机关这台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重要职责。涉及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工作、财务管理、车辆使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文书印信、警械使用、装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和内务环境管理等。这些工作无一不与各法院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无一不存在着与各部门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我院开展政务管理的宗旨是“以服务为本,以保障为责,以优质高效为目标”。在此基础上,为使政务管理人员更准确地把握政务工作全新的思路和要求,使强烈的服务意识贯穿政务活动的全过程,紧密围绕全院“争创五个一流”工作目标,激励和促进工作人员努力工作,进一步密切和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关系,消除服务与被服务过程中不必要的误解与摩擦,实现对各项政务活动的科学管理、实现政务活动的优质高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保证管理规范
一是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处置机制。出台规范办理重点案件的规定,通过管理过程中的立、审、执、评四个环节,从严把好四关,确实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我院成立了涉法涉诉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涉法涉诉信访动向,集中做好矛盾排查与稳控化访工作。对经摸底排查出的重点案件,为加大维稳工作力度,均落实了案件质量捆绑终身制,承办人和庭室负责人与主管院长捆绑对案件质量和息诉息访工作负责到底,并拟定了相应的处置方案。
二是推行精细化管理制度。专门成立了院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将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后勤保障等所涉法院全部工作统一纳入精细化管理范畴,建立起“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等级化、激励多元化”的队伍管理模式,量化全体班子成员与二层单位及干警的岗位职责,采取日清、月结、季评、年定的考核办法,班子成员、二层机构及全院干警的考核结果实行季度讲评公示,并按得分排名,年终的考核结果与干警的评先评优及绩效工资彻底挂钩,促进全院整体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三是建立素质强院长效机制。成立创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有计划地开展全院学习活动,2009年先后派出2名副院长参加省高院组织的续职培训、5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晋级资格培训、8名干警参加处高院组织的预备法官培训。还邀请了省高院审管办的同志就如何提高司法绩效给全院干警授课。成立宣传调研领导小组,根据内设机构的不同工作性质,安排了相应的2009年审判调研课题与信息宣传任务。共上稿376篇,其中中央级32篇,省级148篇,市级196篇;加强教育培训,院党组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措施,并及时在院务会上传达进行考试动员,去年,我院有1人顺利通过,选派综合部门的人员到市中院学习培训,促进了我院综合部门的工作水平。为全面提高书记员综合业务能力,2009年6月4日开始,我院组织对40周岁以下的14名书记员,进行书记员业务竞赛,收到了强化书记员管理、整合书记员力量、提高书记员素质的好效果。
三、强化基础建设,保证司法原动力
一是改善院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去年共投资20多万元,进行了机关办公设施的更新和两个法庭的新建,更换了部分办公桌椅,更新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2台办案车辆,对法院内部网络实行升级改造,开通了中国法院网汉寿频道,全面亮化院落环境,为干警创造了一个良好舒适的办公办案条件,受到了省、市法院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是夯实和谐机关建设基础。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警开展红色旅游;参加县里组织的龙舟赛;和县信用联社进行篮球友谊赛;开展庆“八一”复转军人座谈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演讲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向心力。建立舆情反馈机制,不定期地收集干警的意见与建议,党组及时听取并研究,有针对性地组织谈话,开展工作,正确引导干警的情绪与心理,筑牢机关建设的和谐基础。
四、强化财务管理,优先保障审判工作
随着诉讼费收入的大幅减少,法院经费保障面临紧张局面,为此该院在严格财务支出上加强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推行事前申报制度。即各内设机构办公费、车辆费、招待费等各种经费支出一律事前申报审批,无申报审批不得开支。如招待费管理,各庭室来客后须接待的,一律事前就其来客人数、接待地点、接待标准等内容向行政装备室填报申报单,经审批后方可以指定餐馆接待开餐,严禁未审批开餐接待或超标准接待。
二是坚持日清月结制度。每季度,各内设机构就办公费、车辆费、招待费等各项支出填报明细清单,行政装备室分项与当月每日事前申报单进行核对结帐报销,坚持日清月结。事前未申报的支出项目或超审批限额的支出一律不得报销;当月的支出清单不得含有上月的支出,不合规定的支出一律由内设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自行承担。
五、加强日常考评,严格落实奖惩兑现
为了避免出现半年和年终考核评先评优无据可查的现象,我院政务管理考评小组加强了日常的督查、考评,实行政务管理工作的督查通报制,每个月由值班院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对卫生、车辆、上下班情况进行一至二次督查;每半年对各庭室局队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进行一次通报,年底对超额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2009年兑现调研、信息、宣传奖金8000余元;对政务管理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由于平时就掌握了考核考评的一手数据,结合年终检查考核的情况,年度评先评优时单位及干警都基本上是心服口服。
(汉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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