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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区水上治安情况调查报告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2-07-19 16:21:12 【字体: 】

  常德市傍水而居,沅江是我们的母亲河,在陆上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繁荣昌盛的同时,母亲河的安宁祥和甚至发展同样不可或缺。那么,我市武陵区沅江水域的治安状况到底怎样呢?看似平静的河面下面是否暗流涌动呢?今年6月,市公安局后勤装备部民警按照“政法干警下基层主题活动月”的活动安排,深入武陵区水上派出所进行了蹲点和调研,通过调研,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武陵区水上治安基本情况,并针对当前水上治安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多次座谈和调查走访,对解决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武陵区水上治安基本状况

  目前武陵区水上派出所管辖范围为沅水武陵区河伏平山至汉寿新兴嘴河段,全长48公里水域以及常德诗墙公园,由于治安支队未设水警大队,其他区县也均未设水上派出所,武陵区水上所实际管辖区域牵扯多个区、县、市。目前水上所辖区共有客货运码头40个,大小渡口17个,大桥8座,油库8家,造船企业4家,砂石场100余家,货运物流公司4家,餐饮1家,各类船只400余艘(其中挖砂船39艘,运输船300余艘,大小渔船60余艘),全年各企业共创收经济效益千万余元。近年来武陵区水域治安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大的恶性案件,但随着水域经济的发展和水域群众生活方式的变迁,受利益之争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较多。武陵区水上派出所本着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配合水域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认真落实各项专门治理任务,为群众安居乐业和水域经济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当前武陵区水上治安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电鱼、炸鱼、药鱼等违法行为猖獗。常德市市区有很多无证的小木船,船质破旧、无照明设施,最主要是船体很小,容易拖上岸。白天很难见到这些船只,到了凌晨时分,它们就会出现在沅水水域进行违法捕鱼活动。这些违法捕鱼活动不仅影响生态,而且严重扰民,在他们进行违法活动的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要求治理的呼声很高。

  (二)为争夺地盘或所有权而导致的纠纷屡屡发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水域经济热点集中,容易导致利益冲突;水域线长、面广、流动性大,加大了管理难度。从事水域经营的业主之间、船只之间往往因为争夺地盘或所有权而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为获得利益,甚至慢慢出现了一些小帮派,长期在沅水流域非法采砂、捕鱼,为争夺地盘经常发生冲突,成为影响沅水流域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在政府要求定点挖砂、采砂,采砂企业实行准入制度后,部分未许准入的砂老板经常上访。因为牵涉面广,历史沿革复杂,尽管政府已成立专门办公室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但这仍是目前水域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四)沅水流域溺水、自杀事件频发,水上所承担的尸体打捞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每年沅水流域都要发生三十多起溺水、自杀事件。大多数溺水事件都是游泳时不慎溺水,且每年暑期学生溺水身亡数占全年溺水总数的60%。自杀事件最近一两年也有所上升。

  (五)群众进入桥梁建设区域打捞坠下的废铁等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市目前在建桥梁有两座,不少群众受利益驱使,进入桥梁建设区域打捞物品,如果一旦被掉落的物品击中,造成人身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三、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一)水上治安管理体制不顺

  我市的水上治安治理工作涉及公安、海事、水利、渔政、国土等职能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缺乏组织协调,一方面造成无谓的纷争,比如目前常德市岸线由港务部门划分,码头用地则由水利局审批,所以经常出现为某一个地方所有权的争夺而引发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又容易造成推诿扯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群众遇到问题习惯上找警察,客观上加大了公安机关工作的压力,影响水上公安机关职能的正常发挥。

  水上公安机关和水上其他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是一种常态,主要原因是“有职权的部门无力度,有力度的部门无职权”。比如群众要求公安机关制止非法打渔、非法扣船等,但这些应归海事部门或渔政部门管辖。且有关部门要求公安机关参与配合的多,主动协作配合公安机关的少,比如公安机关有时需要查处船只,但船舶登记和水上交通的主管部门是海事部门或渔政管理部门而不是公安机关,总体来说,公安机关在水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比较被动。

  因为我市水上救助制度不够完善,水上派出所就承担了救助溺水、自杀人员,打捞尸体等大量职责外的工作。水上所每年都要安排打捞尸体50多具,对无名尸体要负责打捞,送法检,送民政火化,还要承担相关费用;对意外溺亡的要负责调查原因,安抚家属,工作非常辛苦。同时,常德城区目前无一支专业打捞队伍,有时打捞困难时就只能帮出事家属联系本地善水的渔民,这些渔民虽然水性极好且有一套潜水打捞装备,但是无潜水人员打捞作业证,也没有购买过意外保险,打捞人员与被打捞人员家属在打捞时双方也未签订任何的协议书,万一在打捞过程中打捞人员发生意外,责任谁负?

  (二)水上警力不足,装备落后

  常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无专门的水警大队,只在武陵区设立了一个派出所,现有干警7名,平均年龄50多岁,最年轻的也有44岁,负责城区内沅水流域的水上治安治理及诗墙公园治安。同时,因其他区县近年都撤销了水上派出所,所以在沅江水域任何地点发现尸体,武陵区水上所民警都要及时赶到进行处理,任务繁重。

  船艇是水警工作的必须装备,目前水上所只有一条冲锋舟,冲锋舟上无任何照明工具及救护设施,夜间出警时干警人身安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且冲锋舟耗油量大,根本不能适应远距离和长时间出警,再加上警力的严重缺乏,沅水沿线水上治安治理无法有效开展,水上治安治理防范巡逻无法正常进行,由此带来工作上的诸多被动。

  (三)水上警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水域线长面广、水上作业船舶和人员流动性强,水上治安基础工作没有户籍管理作为依托。船舶登记在海事部门,公安机关掌握相关情况比较滞后。船民证办证管理也不能完全跟上,因为船只、船民流动性大,没有办证意识,公安机关人手有限,又不能完全有效地执行办证、验审等日常工作,致使船只、船民处于漏管状态,因此水上治安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自2008年起,省公安厅开始启用水上治安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但这一平台的使用效果甚微。

  (四)水上执法缺乏清晰的法律和政策依据,不少危害性行为还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来进行制约。

      比如大量的乱挖、乱采、乱捕、乱捞现象,虽然政府十分重视水域环境和生态的保护,多次采取专项行动进行治理,但由于牵扯的社会和经济背景比较复杂,水域执法环境仍不容乐观。

  (五)水域治安治理缺乏长远规划和综合治理,常常出现“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现象,水域治安管控不太注重进行防控卡、点建设和群防群治。

      为预防诗墙公园深夜抢劫案件的发生,诗墙公园管理处曾聘用联防队员,由水上所进行管理,进行夜巡,取得良好效果,但这一措施因种种原因未能坚持下去,联防队员夜巡取消,诗墙公园深夜治安重现隐患。

  四、改进和加强武陵区水上治安工作的建议
  (一)强化治安联防协作机制,加强水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改变水域治理公安机关事事要管、执法又无权限的现象。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把涉及水上治理的海事、水利、渔政、国土等部门组织起来,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水上治安综合治理合力。

  二是改变水域管辖和职能交叉重叠问题。重新明确各部门管辖权,避免一事多部门推诿。

  三是全面推进水上治安治理规范化建设。水上派出所要强化水上基础工作,坚持船来登记,船走注销,做好船民船舶证簿牌的登记发证工作,并及时采集、输入数据资料,逐步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四是加快水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对涉水单位和乡镇的综治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考核,提高他们的责任心。积极加强与渔政、水政、海事、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水域联合执法力度,同时加强与涉水单位(乡镇)的保卫科、治保会、巡防队等群防群治队伍的联系协调,健全水域治安组织协调网络,定期召开水域治安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水上治安动态,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共同构建整体协防、联动互动、功能互补的水上治安防控体系。应继续保留或增加联防队员甚至辅警人数,在易发案的水域和时段,派驻工作船,加强治安巡逻,将群防群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完善水上救助打捞机制。严格来说,尸体打捞工作不属于公安工作范围,市政府也成立了打捞救助中心,承担打捞尸体等救助工作,但群众遇到紧急事件仍习惯性找警察帮忙,建议政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尸体打捞的相关流程及制度,并进行宣传说明,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处理好这一敏感问题。公安机关应腾出精力更好地履行本职工作任务,除维护好打捞现场的治安秩序外,还要做好对无名尸体的建档、查找尸源、协助破案等工作。

  (二)因地制宜开展水上重点整治,不断改善水上治安环境。

  一是要深入社会调查,切实把握水上治安动态。要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的原则,不断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水面治安环境。比如近期群众反映强烈的炸鱼行为,令水警深感头疼的桥梁建设区域打捞物品行为等,均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二是要组织经常性的水上治安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隐患。杜绝火灾、翻沉船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渔船生产安全和船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切实做好矛盾的排查调解工作,遏制重大治安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坚持重在防范的原则,对各种不安定事端和苗头性、倾向性矛盾及时排查,分级分层次调解。遇有重大不安定事端、打群架等突出治安事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尤其近期因砂厂改制引发重重矛盾,应重点关注相关警情信息,及时向各职能部门反映情况,并认真向上访的砂老板做好解释和调解工作。
  (四)加强水警队伍建设和警用装备建设,使之适应水上警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水上治安形势复杂,处警压力大,要求高,但水上警务机关被删减,水警成员老化,联防队员取消却是不争的事实,再加上水上所一直没有一艘像样的巡逻船艇,许多警务活动无法开展,老百姓对水警的期望值高,目前的机构体制、管理模式,人员和装备配备已经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予以重新理顺和规范。各级领导要建立水上治安同等于陆地治安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水上治安的战略投入。建议成立水上分局,整合警力,加强水域公安职能。鉴于目前水上派出所急需一辆巡逻船艇,购置经费可争取在转移支付装备经费或本级财政追加经费中予以解决。

  总之,通过十多天的调研,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水上治安形势的发展与水上警务建设的不相适应,一方面,水上各利益方的矛盾比较复杂,个别矛盾还很尖锐,另一方面,公安职能的发挥在水域相对比较弱化,需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更加重视水域治安管理工作,加大投入。水上治安情况是复杂的,治安管理任务也是繁重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十多天的蹲点学习和调研只能管中窥豹,了解一点皮毛,对治安形势的分析显然不够深入,对治安问题的解决建议也是粗浅的,但对于综合部门的民警,这是一次宝贵的学习和实践机会,期待抛砖引玉和批评指正。

  (市公安局后勤装备部  何英岚、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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