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远基层法院留不住人才的原因与建议
经笔者调查走访发现,边远基层法院留不住人才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招录渠道畅通。年轻干警经过社会招考或“两院”考试,考到了上级法院、省城辖区的法院、离家较近的法院或其他部门。
二、边远基层法院经济待遇不高,除基本工资津贴外,无其他收入来源,仅能用于正常生活开支,每月下来成了月光族。
三、政治待遇达不到期望值。
四、两地分居较为普遍,照顾不了配偶、孩子和老人。
五、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与大城市相比有一定的差距。
为留住人才,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关心年轻干警的政治待遇。不是党员的优先列为发展对象。符合条件的,优先解决职级待遇。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的,优先列为副庭长、庭长、副院长培养对象。
二、力所能及地关心干警的生活经济待遇。除财政发放的基本工资外,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能否给外地干警报销回家看望父母、配偶、孩子的差旅费。有条件的地方,能否优先安排住房。不能安排的,能否给其报销部分租房费用。再就是办好廉政食堂,解决单身干警就餐问题。
三、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极积创造条件,解决配偶的工作调动问题,减少两地分居,使干警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
四、开展有益年轻干警健康成长奋发向上的一些活动,鼓励干警极积参家调研,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信息宣传、文书竞赛、演讲比赛获奖的能否予以重奖,增强法院的凝聚力。
五、完善规章制度。对新招录的年轻干警,明确在几年内不得报考(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法院在申报招录计划时,应明确本省、本地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基层法院能否降低报考准入门槛,值得商榷。
六、能否借鉴一些新的做法,如在基层法院工作满几年的,可报考中级法院。在中级法院工作满几年的,可报考高级法院。或在审判岗位工作满几年的,可竞选副院长,副院长岗位工作满几年的,可竞选院长等等。这样,使一批年轻干警脱颖而出。想尽千方百计把人才留住。
(津市市人民法院 鲁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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