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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民法院推进十大机制建设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08-09-10 16:33:44 【字体: 】

   今年以来,该院全面研析、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推行一系列举措,全方位推进机制建设,以实现队伍、绩效、管理、基础建设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建立量化考评机制。该院成立了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机制建设。精细化管理将队伍建设、案件质量与司法绩效、政务管理等内容以分值形式按照岗位责任分配到各部门予以量化,然后由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逐月考评,对未完成岗位责任目标的事项予以扣分,并在年终根据考评扣分结果排出五类单位。部门负责人将本单位岗位责任量化到人,将该单位被扣分数落实到人,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二、整合审管办、审监庭与立案庭部门职能,建立审管大部工作机制。鉴于三个部门对案件质量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在以往的运作中存在着或配合不够,或职能重复交叉而出现缺位、错位的现象,该院将这三个部门进行力量整合,建立审管大部门,并以此为基础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三、成立民商事审判专业委员会,建立民商事案件统一协调机制。该机制一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审前管理和事后查究,对重大疑难、发回重审的案件、党委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缠访的案件进行集中研究处理。二是着重解决多个原告起诉同一被告的案件在各内设机构多头审理、多头执行的问题。多头审理、多头执行造成了同类案件判决相冲突,部分申请执行人在执行中不能公平受偿,并已导致了以往多起信访案件的发生,给维稳工作造成了相当难度。

四、探索“审执分立不分离”的执行工作新模式,建立化解执行难的新机制。案件实施谁审谁执,审执延时分立。原审判部门可以申请执行部门加强人员和强制措施的保障,属重大复杂执行案件经主管院领导协商,可移送执行局执行。执行局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对执行工作的管理、业务指导,组织全院的集中执行活动,协助审判部门的执行工作以及办理重大复杂案件、出县执行案件、审判庭移交的案件和委托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案件上来。

五、强化涉法涉诉信访处置,建立案件责任捆绑机制。为加大维稳工作力度,该院成立了维稳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推行案件责任捆绑终身制,即承办人、庭室负责人与主管院领导捆绑对案件质量与息诉工作负责到底。该制度有利于增强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打造学习型法院,建立素质强院机制。成立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确保班子、骨干及普通干警的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到位;成立宣传调研领导小组,确保调研出精品与宣传见实效;鼓励干警参加业务培训。

七、夯实和谐法院建设的基础,建立舆情引导机制。实行每半年征求一次干警意见的制度,既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又正确引导干警的情绪与心理,使征求意见活动真正起到上下沟通、民主治院的作用;文体活动领导小组以“我们在一起,共同迎奥运”为主题组织开展系列文娱体育活动,促进干警身心健康、关系融洽,培养敬业爱院、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八、突出基础建设标志性作用,建立阶段实施机制。今年,该院明确两庭建设领导小组要完成甘溪法庭的维修改造,连通院机关办公楼与审判大楼,发挥存量资产作用,积极动议法院整体搬迁,力争使之列入县委政府的重点决策范围。

九、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建立职业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六条高压线”、“十条禁令”,不定期回访当事人,并将回访情况通报全院;成立财务审核领导小组,实行财务会签制度,严格财务管理;纪检监察室有针对性地组织一次以上的干部队伍纪律作风整顿。

十、加强工作检查,建立内部行政督查机制。设立院领导督查督办工作台帐,由办公室一名副主任负专责,按院领导指示的内容、要求及时限将工作督办到位并回复。

   该院全方位的机制建设使全院上下发生了四大可喜的转变,一是工作作风更务实,争创业绩风气更浓厚;二是内部关系更协调,审判资源更整合;三是司法绩效与审判管理的中心地位更突出;四是信息调研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等薄弱环节工作更加强。机制建设已成为该院争创全省“优秀法院”的有力制度保障。

(根据澧县县委政法委上报材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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