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履职 优服务 重保护 展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担当
徐文辉
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检察机关责无旁贷。近年来,津市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力度,切实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助力津市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民调得分连续两年排名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多次被评为津市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先进单位。
一、压实责任强保障,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构建上下一体机制。市检察院一直以来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构建起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牵头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先后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打好发展环境持久仗工作任务清单暨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党员先锋队。组建专业办案团队。针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日趋复杂的情况,今年8月在本院跨部门选配具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背景、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业务骨干及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为维护知识产权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惩治并举求实效,以高效的检察担当营造安商稳商暖商的优质环境。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今年以来,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家及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4人,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符合企业合规的涉企案件做到应启尽启,在办理吴某涉嫌单位行贿案中,依法启动企业合规改革办案程序办理该案,认真评估刑事处罚后对涉案企业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尽可能减少因经营管理人犯罪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办理民事、行政涉企检察监督案件68件,针对存在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8份,已整改回复64份。与人民法院、司法局建立《关于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企业提起保护知识产权案件纳入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今年来,针对侵害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50件。深入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通过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拿回工资4.7万元。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根据今年出台的《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实施办法》,选定了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工业园区道路交通安全和增设公交站点的建议,助力园区道路安全建设。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企业将欠缴的环境保护税依法申报缴纳。
三、强化联络畅沟通,以高频检察服务助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持续开展“部门服务企业”、入企大走访活动。全体干警一对一联系走访企业、行业协会、重大项目48家。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干警现场向企业家进行了全面解答和释法说理。定期开展“送法律”“送清凉”“送温暖”等活动,帮助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企业资金及员工子女入学等问题。开展法治宣讲,防范企业风险。与中化学(津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检企共建”机制,推进检企互促互进。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党员先锋队先后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切实强化法治保障服务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及时受理企业诉求、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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