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检察院推深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7年7月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以来,武陵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办案,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公益诉讼各项办案指标多次位居全市前列,多个案件被评为省、市级优秀案例,一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个人”。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公益诉讼是完善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改革措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把公益诉讼职能赋予检察机关。对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使命、新任务,武陵区检察院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一是推行“一盘棋”理念。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在全院上下形成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二是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定期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部署。三是夯实公益诉讼办案组织。设立两个公益诉讼办案组,共计配备4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4名书记员专门从事公益诉讼相关工作,由公益诉讼工作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任主任,由1名具有从事公诉、侦查工作经验的年轻员额检察官任副主任。设置了公益诉讼联络员,专门负责公益诉讼线索收集、评估、上报等工作。
二、完善内外机制,优化工作环境。一是对外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统一起来,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重大部署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2019年,武陵区委办、区政府办制定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各行政机关要积极配合和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据此,武陵区检察院与各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协同推进公益诉讼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营造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外部环境。二是对内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与该院刑事检察、控告申诉等部门建立案件共享机制、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力,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有“源头活水”。近年来,武陵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先后向武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移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条,该项工作在全市位于前列,有力推动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三、重视诉前程序,提升执法效果。武陵区检察院始终把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依法行政作为公益诉讼理念,秉承“诉前建议为主,提起诉讼为辅”的原则,在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踪协调,促进落实,促使问题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2017年以来,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8件,行政机关已整改落实138件,整改到位率为100%。
四、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司法保护。始终聚焦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国有资产等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提高公益司法保护水平。一是聚焦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摸排案件线索4条,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份,向法院提起诉讼3件。如武陵区检察院办理的全区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丁某红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法院依法判决丁某红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费、天然渔业资源恢复补偿费合计7000余元,武陵区检察院监督其购买661斤鱼苗在捕捞水域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丁某红也登报向社会公开道歉,社会反响良好。又如武陵区检察院办理的常德市环保局对常德某公司环境监管公益诉讼案,经勘测污染地块面积达57.74亩,武陵区检察院对此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查明相关事实,并就此案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于2017年12月13日向常德市环保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常德市环保局积极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责令污染企业承担环境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检察建议发出后,得到常德市环保局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工作调度会,针对检察建议部署相关工作。截止到目前,该公司已投入500多万元修复受污染的土地,修复工程已经完工,正处于省环保厅做质效评估过程之中,该案被评为“全市民行检察优秀案件”。二是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以“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为契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共计罚款7160元,没收违法所得1178元,督促辖区内多家从事网络餐饮的商家规范了网络服务行为。三是聚焦国有资产保护问题。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紧盯套取、冒领国家补贴资金,骗租、欠租、转租、闲置保障性住房情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份,督促挽回国有资产损失340余万元,收回、清退不符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17套。武陵区检察院办理的常德市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财政局对杨某龙骗取财政资金不依法履职案在全省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督查活动中被评为“省级优秀检察建议”。四是积极探索拓展“等外”案件领域。武陵区检察院勇于创新作为,敢于探索实践,结合实际,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公共安全领域,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收到行政机关回复3份,均已整改落实到位。
五、加强学习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新增的一项职权,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全新的理论前沿。一是加强内部学习。利用周五下午的时间,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学习《公益诉讼办案指南》及相关指导性案例,提高自身履职能力,近期该院组织学习了《民法典》,确保做到精准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二是吸取外部经验。通过考察、调研等方式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方法。今年7月,武陵区检察院检察长、主要负责人在区人大的带领下到江苏、浙江等地进行公益诉讼工作交流,受益匪浅。三是多种方式推介。武陵区检察院通过“两微一端”、内外网积极宣传公益诉讼内涵、理念、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等有关内容,扩大公益诉讼知晓度。今年1月,武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领导和干警作客“市长热线”栏目,宣传公益诉讼,回答常德市民关于公益诉讼热切关注的问题,群众反响热烈。
(武陵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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