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司法局推进三项重点维护社会稳定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澧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历兵秣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开展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今年年初,县司法局就制定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进行了五个明确。即明确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全县的人民调解员掌握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明确培训对象:全县各村、社区、企事业调委会的调解人员;明确培训内容: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若干规定》;宪法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和由司法部基层司规定审定的《人民调解员手册》作为基本教材。明确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以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进行。3月6日至3月7日,县局就已按照方案部署,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司法助理员以及乡镇安排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集中两天的时间进行了培训,授课人员均由县司法局邀请相关业务部门实际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3月中旬至4月上旬,各乡镇由司法所牵头组织本乡镇的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县局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轮回到乡镇授课。据不完全统计,培训期间,全局共组织专业讲师38人,授课62场次,全县上下共编印2000余份培训资料,免费发放到调解员手中,参训人员达4315人。通过培训,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得到了大大提高,同时也使人民调解工作引起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就人民调解强素质、强保障、强考核、打造一支人民调解员专业队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考核、考评办法。如澧东、小渡口、码头铺、澧南、洞市、张公庙等乡镇就出台了《2010年村级人民调解工作考评细则》,如澧东乡《考评细则》称:凡根据上级维稳工作的需要,所涉辖区的人民调解员必须赶到现场并完成化解矛盾纠纷的任务。澧南乡《考评细则》称:为了使小的矛盾不出村,大的矛盾不出乡镇、激励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和行为,凡直接处理村级的矛盾纠纷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根据调解难易程度,每起奖励200-300元的调解补助费。
着力拓宽维稳渠道,营造良好氛围。全县现在社会治安形势虽然总体平稳,但各类矛盾纠纷仍时有发生,维护稳定的压力仍然很大。对此,澧县司法局狠抓了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了法律服务市场整顿。1月13日至15日,局律管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牵头,成立2个工作组,分别下到3个律师事务所、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召开座谈会,听取个人执业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收案指派台帐以及票据管理情况,摸清各所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党组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汇报,并与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制定了《澧县人民法院澧县司法局关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与法院诉讼活动行为规范的规定》,并由县委政法委以文件的形式批转下发。在此基础上,为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县司法局还组织力量,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多方收集、层层筛选和精心整理后,编辑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行为规范准则选编》,此书前言中明确指出,此选编是指导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其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执业要求的标准,更是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可逾越的“高压线”。为进一步促进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开展,近日,县司法局又组织召开了全县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会议总结、讲评了2009年的工作,部署安排2010年的工作。表彰律师肖大喜、法律服务工作者彭逢玉等模范标兵以及先进个人。通报批评了违规执业和怂恿并组织当事人越级上访的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会上县司法局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选编》内容,并给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免费发放一册。二是狠抓了三调联动工作。一方面从拓展调解领域入手。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社会热点和难点以及老百姓十分关注的矛盾纠纷。其次从形成调解合力入手,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由县综治委牵头成立澧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为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今年春节前后,先后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桃源、鼎城、安乡进行参观学习。学习后,县委决定再投资200万元,对原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行改造,建立法务中心,由法院、公安、司法、信访派人进驻,法务中心将集民事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民事纠纷引发的诉讼立案、信访接待等职责于一身。目前改造正在紧锣密鼓进行,6月底可望正式运行。三是从整合资源入手,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信访部门值班接访和陪同领导接访制度,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情。在此基础上,针对全县司法所力量严重不足的问题,准备调研后,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实行村级治调主任轮流到司法所值班。
着力开展 “两个”活动。为确实维护好社会稳定,澧县司法局以活动为载体,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法律集中普教活动。实践证明,许多矛盾纠纷的产生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是由于当事人不懂法或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由此,今年市里部署开展专法普教活动后,澧县司法局便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争取县领导重视支持,高规格召开专法普教工作动员会。4月23日,召开了全县百日城乡专项法律集中普教工作动员大会,县四大家的有关领导,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法制股长,各乡镇政法委书记、司法所长,省市驻澧单位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分管法制的负责人,2009年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先进个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丁大勋同志对全县专法普教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提出了开展“五个活动”、实行“四个结合”的具体要求。县委副书记陈昌玉主持会议并为会议作了总结。会后,全县各单位积极行动,迅速部署开展专法普教活动,县司法局成立了专法普教宣讲团,定人定责,分层次,分行业开展普法宣讲活动。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年初,县司法局便把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工作活动方案,并于4月初组织专门力量利用一周的时间深入到全县32个乡镇分别召开相关站所、学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治调主任以及党员群代表座谈会,围绕如何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进行调研,并组织力量先后两次围绕当前我县农村存在的突出土地纠纷问题专门进行了排查,根据成因分门别类进行了登记,后又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共同进行座谈,商讨化解的办法,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为使调研取得实效,县局做了充分准备,首先是拟定了课题内容: 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2、征地拆迁纠纷(主要是“二广”高速公路、省s302公路拓宽,县环城公路的征地拆迁纠纷);3、如何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特别是外出农民工子女、服刑子女、离异子女的教育问题。与此同时,还印制了澧县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调研提要,以试卷的形式发到被调研人手中便于作答。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活动开展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35件,成功化解234件。
(转自2010年5月8日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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