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枫树乡成功化解一起意外致死纠纷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5-05-06 15: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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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枫树乡李无双(化名)为盖住房,将房屋建筑工程承包给张虚冲(化名),张虚冲又将浇筑混凝土的工作转包给田无忌(化名),田无忌雇请何沧海(化名)、谢青书(化名)等从事浇筑混凝土的工作。不料在安装搅拌输送混凝土设备(俗称“爬山虎”)时,发生意外事故,设备铁架倒塌,当场将何沧海压死,将谢青书压伤。
事故发生后,枫树乡党委、政府相关领导立马赶往现场指挥处理,乡司法所干部及当地村干部积极开展协调。死者家属就死亡赔偿问题与责任方僵持了两天,一直达不成协议。死者家属扬言要将死者尸体抬到田无忌家,矛盾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死者何沧海与田无忌是同村村民,平日里是一起做事的伙伴。产生矛盾分歧的主要原因是田无忌的赔偿能力与死者家属的要求有较大悬殊。乡、村调委会经过不停地协调做工作,宣讲有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侵权责任法有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说服双方依法,冷静协调此事。经过三天两夜不停地协调做工作,终于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就协议内容到桃源县人民法院办理了司法确认。至此,一起意外致死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桃源县司法局 吴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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