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歌长行谱华章
——记桃源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是引导诉求表达方式、解决民间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平安建设的第一道防线和首要关口。立足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着眼社情民情的新问题,桃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调解为民”的工作宗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积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体系”二字,构建大调解工作平台。
加强网络体系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三向”拓展:纵向上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横向上健全医患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机制;环向上构建环村(居)、环乡(镇)、环县(市区)联防联调工作平台,实现了人民调解全覆盖、无死角。去年以来,县“三调办”办案60余起,稳妥化解了一批“老、大、难”历史遗案和棘手的信访问题。县、乡(镇)、村(居)三级调解组织和各专业调委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预防了一批民转刑案件、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围绕“提高”二字,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
每年坚持举办一期以上的业务培训班,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当年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去抓。去年,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培训班,组织新当选的村(居)调解主任和部分乡(镇)的司法员共135人参加了培训。会后,还组织全部参训人员到漳江司法所观摩了人民调解实战演示,切实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把握。通过以会代训、学干结合的方式,有效增强了岗位练兵效果,调解工作质量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去年10月,省司法厅刘道龙副厅长带队来桃源县督查时,对全县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许。
围绕“履责”二字,推行一岗双责考评。
切实推行乡镇综治工作司法行政部分考评、乡镇司法所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考评,以制度为抓手狠抓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漳江司法所《调解讲明法和理,解开心头千千结》、观音寺司法所《人民调解挽回叔侄亲情》、兴隆街司法所《真情调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等一批精品调解案例得到省、市相关党政媒体推介。在全市人民调解技能大赛决赛中,桃源县夺得一等奖。
围绕“联动”二字,突出做好边界联调。
总结推广平安边界建设经验,持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积极联系与该县区域接边的各区县(市),着力建设环县域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组织网络体系。去年9月,局长罗梓铭与沅陵县司法局局长罗宏心共同签署了边界联防联调协议,标志着县级边界联调工作机制正式启动。连续数年来,在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考评中,桃源县司法局保持着“全市平安边界建设先进单位”的桂冠。
暖风吹开人间绿,芙蓉仙境满园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项经费得到保障,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呈现蓬勃发展、后劲十足之势。继桃源县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漳江镇人民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之后,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向着新的目标、新的成绩、新的辉煌引吭高歌,整装出发!
(桃源县司法局 梁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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