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七新”探寻阳光司法新路径
安乡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阳光司法”这个主题,公开和透明司法活动,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着力从七个方面提高司法活动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是窗口树立新形象。规范立案窗口服务设施。将窗口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主办工作内容公示,将诉讼指南、立案流程、诉讼费收取标准公示,在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开庭公告,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诉讼。安排导诉员热情接待咨询群众,做到“一杯茶、一张椅、一个笑脸”的“三个一”服务。坚持“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做到热忱服务、主动服务和诚恳服务。
二是网络呈现新内容。及时更新法院网站,报道法院的审判、执行和管理工作,加深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识。网上公开裁判文书,接受广大网民对法院裁判文书的监督,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要求达到99%。
三是公众舆论新评价。工作要“走下去”,走到群众中去。实施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开展送法下乡和大走访大座谈活动。同时也要让群众“走进来”,实行不定期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农民、学生和干部都能走进法院,了解法院的立案、审理、执行的流程及简单的法律知识。
四是工作效率新提高。设立速裁庭和诉前调解室。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进入诉前调解和速裁程序,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对争议较大的案件进入普通诉讼程序。开设电话立案、上门立案和邮寄立案,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涉诉信访新改观。开展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下移工作重心,同时坚持“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和“院长接待日”制度,力争做到零上访,树立司法公信力。
六是执法活动新要求。建立随案跟踪制度,发放随案跟踪监督卡,请当事人在监督卡上为法官留言,由监察室收集情况、处理问题。设立审判执行节点,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对节点实行监督检查,细化监督,步步到位。建立人大代表联络长效机制,定期向代表汇报,听取意见和建议。
七是部门形成新合力。加强各庭室间的配合,在立案中发现当事人可以诉讼保全的,应当及时向审判庭室提出建议,审理庭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意考虑执行的可操作性。各个部门形成新合力,做到处理纠纷落到实处。
(安乡县人民法院 吴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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