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涉恶团伙当街械斗被“一锅端”
回忆起两年前的那一幕,安乡县大湖口镇居民肖某仍心有余悸。他记得那是2017年12月2日,数十人手持砍刀、管杀等凶器,在光天化日之下械斗。
这场械斗源于2000元的“保护费”。2017年12月1日,洪某(男,39岁,安乡县大湖口镇三合村村民)找到周某甲(男,52岁,安乡县大湖口镇安金村村民),要收取他流动地下赌场每天2000元的“保护费”。周某甲拒绝了洪某,洪某当即扬言要他的赌场开不下去。
周某甲心里很清楚洪某迟早会闹事,要早做准备。12月2日,周某甲邀集了杨某(周某甲的女婿)、李某、彭某等8人携带砍刀、管杀刀具,到达安乡县大湖口镇集合,事先埋伏在他的赌场附近。12月2日,洪某邀集柏某、周某乙(另案处理),柏某按照洪某的“指示”邀集赵某、王某,周某乙邀集熊某等4人,到安乡县大湖口镇会合。
当天11时许,洪某驾驶一辆黑色吉普车带路,其余4台车跟随其后,到达安乡县大湖口镇周某甲开设的赌场门前。洪某一帮人冲进赌场,其中周某乙携带仿制手枪。洪某冲进赌场后高喊:“周某甲呢?周某甲在哪里?”并将赌场内桌椅掀翻,驱赶赌客,打伤他人。接着,周某甲邀集杨某、李某、彭某等人持刀冲进赌场。杨某持刀朝洪某的头部砍了3刀。王某、赵某、柏某等人殴打杨某。周某乙则拿出仿制手枪进行威胁,被周某甲等人砍伤。
洪某等人见势不妙,冲出赌场,并从柏某驾驶的黑色汽车内拿出几把管杀。柏某、王某等人与周某甲、曾某、杨某等人持械进行对砍互殴。两帮人当街打杀,并砍砸各自的车辆。
案发后,安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认定周某甲、洪某系两个涉恶团伙,并要求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为主,抽调30名民警成立专案组。12月3日,主犯周某甲被砍成轻伤,逃往常德市某医院治疗时被警方抓获归案。12月2日晚,洪某、柏某、赵某、王某等人逃至安乡县人民医院治疗时,也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8年6月,安乡县公安局正式将周某甲、洪某两个涉恶团伙的嫌犯提请安乡县人民检察院逮捕。2018年12月20日,安乡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周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以罚金3万元;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以罚金3万元。被告人曾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以罚金1万元。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被告人洪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柏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赵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被告人王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高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转自《常德晚报》 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刘贤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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