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调解日记
2017年2月19日 周六 湖南 阴
今天下午,我接到长明村王支书的电话。
据悉,她刚刚接待了一位悲痛欲绝的女子,这位女子家住三岔河镇春美村10组(合并后属长明村),丈夫刘某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一承包工地上工作。
昨日上午11时许,刘某施工时不慎坠落,导致头部等多处要害受伤,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惊慌失措的包工头刘老板赶紧联系刘某的妻子,并请求村镇领导出面协调。
听完王书记的话,我不假思索,马上同她商量,确定明天清晨赶往事发现场进行调解。
2017年2月20日 星期一 河南 阴
清晨,寒风凛冽。
我和王支书,刘某的妻子、儿子、哥哥一道赶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双方当事人碰面后,我们开始询问具体情况,并掌握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第一手资料,然后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初步沟通……
双方态度都比较强硬,希望他们冷静一晚后,明天可以顺利沟通。
2017年2月21日 星期二 河南 大雪
河南下起了大雪,白茫茫的一片。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一直不是很好。刘某的妻儿、兄长哀痛未尽,情绪很不稳定,这给我们的调解增加了难度,但是死者为大,刘某早日入土为安要紧,我想我们还是要速战速决。
通过详细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我们跟双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逐步了解双方的基本诉求和心理底线,反复做思想工作,双方情绪总算有点缓和。
2017年2月22日 星期三 河南 晴
雪后初晴,阳光和煦。
今天下午,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刘老板承担刘某所有医疗费、亲属在卢氏县的食宿费用;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共计人民币80万元,其中10万元为刘某母亲所有;另外,刘老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援助刘某亲属2万元,补助交通费用1万元;同时刘某亲属保证死者就地火化,并将火化证明交给刘老板。目前,刘某尸体已火化运回老家安葬。
生命脆弱,人生无常,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安乡县司法局 熊显勇 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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