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惹纠纷 社区调解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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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2 11: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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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晚,津市市襄阳街街道荷花社区妇联主任接到居民傅某的电话,在通话中,傅某说道:“主任快来,我这里在打架。”社区妇联主任立即联系社区治调主任一起前往傅某家中进行调解。
经了解,傅某和朱某两人同居13年未领结婚证,前些年关系一直维系不错,偶尔会发生一些小矛盾。这次是因为傅某对朱某说了一句不敬的言语,朱某的儿子很气愤,欲动手打傅某。在社区妇联主任和治调主任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停止争吵,并约定于次日到社区调解处理。
第二天早上,双方如约来到社区调解室。调解员了解到,在傅某和朱某两人同居期间,傅某给朱某购买社保花了四万元,而现在,朱某要和傅某分手,但傅某年纪大了,没有劳动力,生活又没有来源,便想从朱某手中收回社保卡,朱某不愿退还。面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及时调整策略,一方面劝说傅某不要激动,要考虑朱某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劝说朱某儿子换位思考,理解傅某对其母亲的付出与不易,让他们好聚好散。在调解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傅某暂不收回社保卡,朱某每月给傅某600元生活费,待扣完社保钱以后,再把社保卡归还给傅某。至此,这起婚前财产纠纷圆满化解。
(津市市委政法委 康庭芳 向阳 谢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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