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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35人、涉案逾千万元!鼎城区公安局成功侦破省督非法采矿(砂)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8-16 16:33:24 【字体: 】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成功侦破一起常德近年来组织最严密、涉案人员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采矿(砂)案,彻底打掉了一个盗采、运输、销售“一条龙“的非法采矿(砂)犯罪团伙。该案是湖南省公安厅部署“洞庭风雷”专项行动以来,常德公安机关取得的重大战果。8月14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案件侦办情况。

2018年11月,鼎城区公安局获悉: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某搅拌厂,经常在深夜大肆收购河砂,运输河砂的大型货车货厢内有大量的水渗出,疑是刚从沅江流域盗采的河砂,且数量较大。

鼎城区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循线追踪,在获取基本犯罪证据后,于2018年11月15日立案并开展专案侦查。经过深入调查,蒋某付(男,46岁,武陵区人)、许某林(男,57岁,武陵区人)等,黄某(男,34岁,武陵区人)、刘某(男,43岁,武陵区人)等,李某(男,34岁,桃源县人)、宋某玲(男,37岁,鼎城区人)等三个犯罪团伙被专案民警锁定。2019年1月5日,在市公安局统一协调下,鼎城区公安局组织警力先后在鼎城、武陵、桃源、经开区等地对涉案团伙成员实施抓捕,主要成员无一漏网。

经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蒋某付、许某林等犯罪团伙出资290万元,购买无合法手续吸砂船一艘;黄某、刘某等犯罪团伙出资280万元,购买无合法手续吸砂船一艘,分别在沅江流域鼎城、武陵、经开区河段禁采区内,利用夜色掩护和监管空隙大肆盗采河砂共30万余吨;李某、宋某玲等犯罪团伙出资30余万元,购买无合法手续夹沙船,在沅江流域鼎城、武陵河段禁采区内,利用夜间监管空隙盗采砾石5万余吨;三个犯罪团伙盗采河砂、砾石共35万余吨,全部以低价销售给刘某(男,44岁,武陵区人)、黄某美(女,54岁,武陵区人)等运输老板,运输老板和码头老板再将盗采的河砂、砾石销售给各搅拌站,非法牟利。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三个盗采犯罪团伙非法牟利达300万元,运输及销售老板非法牟利达300万元。

目前,该案共侦破刑事案件22起,移送起诉35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6人;查封盗采河砂、砾石2000余吨;扣押、冻结涉案资金300余万元,查扣挖砂船4艘,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

                                                                                                (鼎城区公安局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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