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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1人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12-27 09:14:47 【字体: 】

常德市公安局通报11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典型案例

周某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周某平,男,1974年12月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澧县人,近年来周在浙江东阳建工集团公司承建的常德市三一翡翠湾二期承包工程。2017年7月3日,周某平与其下属41名农民工以浙江东阳建工集团公司拖欠民工工资60余万元人民币为由,报案至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9月15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浙江东阳建工集团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在规定时间内,浙江东阳建工集团未能执行改正指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2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浙江东阳建工集团将常德市三一翡翠湾小区10栋、14栋、17栋、18栋商铺、20栋内外墙粉刷工程已转包给包工头周某平,周因管理不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60余万元人民币,现工程已竣工,经多次催促,周某平仍未支付农民工工资。2月10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平被武陵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及办案民警的教育警示下周某平多处筹款现已支付绝大部分农民工工资。

冉某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冉某辉,男,1983年4月出生,汉族、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人。2018年3月6日15时许,廖某成在常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报案:冉某辉拖欠其与秦某月等四人工程款51650元,拒不支付。该案由常德市人社局移交武陵区公安分局办理。2018年6月19日,冉某辉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冉某辉已经支付所欠的农民工工资。

李某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东,男,1983年3月出生,汉族、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常德市武陵区旭东家居体验馆法人。2018年1月到3月期间,常德市武陵区南坪街道沙港社区万达广场旭东家居体验馆恶意拖欠12名员工工资共计10余万元人民币。2018年4月28日,武陵区人社局向武陵区旭东家居体验馆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规定期限内,该单位任未向受害人王某等人支付拖欠的工资。6月5日,武陵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东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东已经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

王某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王某峰,男,1993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省攸县人。武陵区欢乐城米洛健身会所法人代表王某峰,恶意拖欠11名员工工资,约3万余元人民币,武陵区劳动监察大队于2018年6月5日对王某峰(武陵区欢乐城米洛健身会所)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期限届满其仍未改正。9月2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王某峰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报酬,且经武陵区劳动监察大队指令仍不支付,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9月21日王某峰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之中。

陈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汉族,常德市鼎城区人,建筑包头,住鼎城区周家店镇。2014年上半年,陈某承包灌溪镇瑭桥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大楼建筑项目,雇佣了43名农民工参与施工建设,一直拖欠工资约30余万元人民币,2018年2月4日鼎城区劳动监察部门责令陈某整改,陈某一直未执行。2月7日该案由劳动监察部门移送至鼎城区公安局灌溪派出所,3月5日鼎城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依法对陈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任某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犯罪嫌疑人任某平,男,汉族,常德市武陵区人。2018年2月5日,常德市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鼎城区公安机关移送常德市金利源包装有限公司负责人任某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任某平在鼎城区桥南工业园投资经营的常德市金利源包装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停产,拖欠熊某福等23名公司员工工资约30余万元人民币。鼎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员工投诉后多次向任某平催讨,任某平且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不知去向。鼎城区公安局于2018年3月5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9月27日,任某平被鼎城区公安局抓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肖某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湖南省胜芝化工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为肖某军(男,汉族,常德澧县人)在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间。肖某军未及时支付该公司296名工人4个月工资,金额约140余万元人民币。经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整改指令书后,肖某军依然拒不支付工人工资。临澧县公安局2018年1月31日对犯罪嫌疑人肖某军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拘留期间,其家属帮助嫌疑人积极筹集70余万元人民币用以支付工人工资,目前,已经支付绝大部分员工工资。

汪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7年2月至11月间,犯罪嫌疑人汪某(男,汉族,常德临澧县人)在经营临澧县盛海新型墙体材料厂期间,拖欠郭某初等35人工资56万余元人民币。汪某作为该厂的法人代表及实际经营者,采取搬离原住处、设置、更换手机号码等手段拒不支付工人工资,临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仍拒不支付。2018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汪弋被临澧县公安局抓获,2018年2月13日,经临澧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

陶某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08月08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线索移交柳叶湖公安分局七里桥派出所。经查,2017年,陶某期(男,汉族,湖南省宁乡县人)从湖南鸿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手中承包常德保利中央公园一期一标2号高层住宅的地下室模板工程,并于2017年5、6、8月份雇佣了新化籍民工吴某某等人为其在该工地做事,但一直拖欠吴某某等人工资,在吴某某及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催促的前提下,至2018年08月08日仍拖欠21644元劳务工资,2018年9月13日,犯罪嫌疑人陶佳期被柳叶湖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之中。

高某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8年3月19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常德人和建设有限公司及高某锋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规定期限内,常德人和建设有限公司及高某锋未执行改正指令。2018年4月2日,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线索移送柳叶湖公安分局七里桥派出所。经查:2015年12月份,高某锋(男,汉族,常德武陵区人)从刘某胜手中承包了常德市柳叶湖东万安置小区5号、6号、9号楼栋的钢筋项目,并于2016年1月份至2016年7月份雇佣了山东籍民工李某峰等五人为其在该工地做事,但一直拖欠李某峰等人工资,在李某峰多次讨要的前提下,高某锋仍拒绝支付31239元人民币劳务工资。2018年5月9日,犯罪嫌疑人被柳叶湖公安分局列为网上逃犯。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之中。

郑某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6年12月28日西洞庭劳动监察大队向西洞庭公安公安分局移送湖南加鑫金属延压科技有限公司拒不劳动报酬一案,经查:加鑫金属延压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以来,拖欠该公司24名员工工资约44万余元人民币。案发后,该公司法人郑某满逃逸。

加鑫金属延压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基本上是聋哑、肢残等残疾人。为了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利益,帮助他们挽回经济损失,西洞庭公安分局于2016年12月30日对该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满逃逸后,有意逃避侦查。通过工作, 2018年6月26日,民警在衡阳市某小区将郑某满抓获归案。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郑某满对拒不支付西洞庭加鑫金属延压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满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公司所拖欠的员工工资已经全部追回并发放。

                                                                                  转自《平安常德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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