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交警“三个到位”使治超工作效果明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桃源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担负了治超工作主力军的作用,通过强力整治,治超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基本遏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正常、有序、安全、畅通。
一、领导重视到位。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龚德汉、县长唐汇诰多次到治超一线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交安委常务副主任樊启斌多次主持会议,调度货运车辆违法整治工作。三是大队党委对货运车辆改型、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有研究、有分析,有组织、有领导,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有奖惩。大队成立了大队长任组长、分管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二层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每个月布置一次工作任务、每季度有一次讲评,每半年有一次小结,年底组织一次考核。
二、责任落实到位。大队年初与各二层单位负责人签定了治超工作责任状,建立了大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各中队守土有责、对辖区内的超载改型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负责的责任体系,确实做到了各在其位、各司其责。
三、工作措施到位。一是大队以交安委的名义制订下发了《桃源县货运车辆治超、改型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交警、交通、公路、公安在治理货运车辆在治超、改型行动中的各自及相互配合的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大队下发了《桃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载、改型违法行为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整治时间、方式方法进行了明确、细化,确保整治行动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二是大队在派人参加治超站定点治超的基础上,还牵头组织了由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流动治超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流动治超工作。三是大队为了确保整治效果,采取了下达任务指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等强有力的措施,避免了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行为的发生。
今年以来,大队共查处超载违法行为252起、改装改型违法行为150起,强制切割恢复改型车辆150余辆,取得了明显效果。
(桃源县交警大队 罗志勇 徐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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