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入矫宣告,上好入矫教育“第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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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08: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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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上午,津市市司法局金鱼岭司法所对新接收的1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力争上好入矫教育“第一课”。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相关村干部参加了仪式。
宣告仪式上,津市市司法局金鱼岭司法所所长郑阳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等法律文书,明确了社区矫正期限和身份,强调了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以及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等,宣布了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应承担的责任等有关事项。随后,新入矫对象宣读入矫誓词。
宣告仪式后,司法所所长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首次”警示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告知其要珍惜高墙外改过自新的机会,树立信心,认真改造,切勿以身试法、切勿重新犯罪,争取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贡献社会。
通过规范入矫宣告仪式,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纪律意识和服从意识,增强其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津市市司法局 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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