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联合出重拳 农村交通“除患”首战告捷
2020年春运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有效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奠定平安春运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6日,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无惧寒风细雨,主动联合市农机事务中心深入药山镇,与辖区政府、派出所联合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当天上午8时许,津市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庹进文带领城北、城南、治超、新洲、毛里湖中队民警30余人深入药山镇,与农机事务中心、药山镇政府、派出所在该镇主要路口、路段,集中开展农村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交通违法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消除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根据农村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出行规律,整治行动小组兵分四路,分别在药山镇棠华铺、渡口、药山寺附近等主要乡道及赈场设卡突击检查,同时安排警力对该镇主要道路进行巡查,重点严查摩托车、电动车无牌上路、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办理保险,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农村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行动中,联合执法人员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通过“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积极倡导广大群众遵守交规安全文明出行。行动当天,查获摩托车无证驾驶10起、酒驾1起,逾期未年检7起,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4起、改装改型2起,依法行政拘留10人,暂扣违法车辆16台,收缴遮阳伞5把,劝导电动车办牌办证12人次,打响了全市农村交通“除患”整治第一枪。
据了解,此轮集中整治行动为期4天,从离市区最远的镇入手,每天“攻克”一镇,通过前期在各镇、街道广泛宣传整治行动,根据近期农村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在农村摩托车流量密集的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的方式,全面铺开农村摩托车、电动车、拖拉机专项整治,最大程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有效改善农村道路的交通秩序,切实打造辖区春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行安全。
(津市市交警大队 刘一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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