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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交警呼吁:远离“二次交通事故”伤害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2-27 09:30:09 【字体: 】

老人被“二次事故”碾压身亡

日前,在常德城区洞庭大道皂果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将一名行路的老人撞倒后逃离现场,5分钟后又驶来一辆三轮车从老人身上碾压而过,同样逃离现场,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办案民警经过24小时侦查,将两名肇事逃逸驾驶人傅某和郑某抓获……。据常德交警部门民警介绍,这是一起因肇事司机逃避法律责任引发的逃逸行为,导致“二次交通事故”的典型伤害案,值得我们警惕和防范。在日常行车中,无论在高速公路、国省道、还是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个别驾驶员不尽快撤离现场,竟站在马路中间或事故车辆旁边相互争执,殊不知危险已悄然而至,二次交通事故的悲剧时有发生。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8年至今,共发生235次“二次事故”,致使44人死亡,250人受伤,且大都发生在车速较快路段(高速为主)。

什么是“二次交通事故”?

据常德交警部门民警介绍,在原来的交通事故基础上,由于自然不可抗力,救援方的疏忽,或当事人的错误操作引起的事故。“二次事故”是一次事故危险因素的第二次激发,造成事故的扩大蔓延。“二次事故”造成的惨痛教训实在太多,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让二次事故的悲剧重演。很多人在车辆故障或事故发生后,安全意识疏忽,只将目光放在事故本身,却忽略隐藏的危机——“二次事故”。


如何远离“二次交通事故”

当前,春运还未结束,许多人仍在返程途中。无论是高速公路,还是国省道,交通流量仍然较大,当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需要停车时,应该怎么办呢?

据交警部门民警介绍:首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闪提示灯,提示后车注意,尤其是在晚上,提示灯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紧接着要拉好车辆手刹,避免车辆溜车造成人员受伤或其他物体损伤。其次要设立警示标志:在城市道路,白天将警告标志放置在车后50米,夜间则将其放置在车后150米;在弯道发生交通事故,则应将警告标志摆放在弯道入弯前,以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辆。在高速公路,如果事故比较轻微,打开双闪警示灯,迅速拍照报警后,将车移到前方港湾或服务区,等待交警处理;在高速公路,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导致车辆无法移动,应该打开双闪警示灯,在车后150米(夜间25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人员全部撤离至护栏外,并报警等候;如果车上有人员受困,应在事故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未受伤人员撤离到护栏外报警,拨打120、119、110,等候救援,切记不能用其他物品充当三角警告牌。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无论是车辆故障,还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人员应尽快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千万不要站在马路中间或事故车辆旁边争执、理论,避免受到“二次事故”伤害。避免“二次事故”最有效的方法是:拒绝事故,不发生,不靠近,不围观。

                                                                            (市交警支队  牟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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