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家河湖生态资源检察室挂牌成立
挂牌仪式现场
5月10日,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揭牌仪式在津市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湘文和津市市委书记傅勇共同为该室揭牌,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章杰,市人大主任王育平,市政协主席姜正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景峰等领导参加了揭牌仪式。
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是湖南省首家河湖生态资源派驻检察室,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前哨岗。该检察室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资源、改善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为主要职责,着力于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利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保障津市市“河长制”的落实,积极探索对“河长”正当履职的监督。
揭牌仪式上,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介绍了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成立的目的、意义、职能职责以及工作规划,表明了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积极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职,保护毛里湖国家湿地资源和水资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绿色津市建设的决心。
陈章杰同志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融入工作大局,找准定位,努力把检察室建设成保护毛里湖生态资源环境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要积极主动履职,打造品牌,加大对破坏环境案件的监督力度,守住天蓝、山青、水清、地洁的生态底线;三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执法部门要以检察室为纽带,切实加强联系,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办理案件。
余湘文同志对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检察室的成立表示了热烈的祝贺,他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研究涉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履行好生态环境资源检察职能奠定扎实基础;二是要切实履行好生态资源环境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能力建设,以“两法衔接”为契机,加大对破环环境资源案件的监督力度;三是要突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重点,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为建设澧水流域现代化的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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