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公安查处首例非法种植罂粟案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5-09 17: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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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汉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查处首例非法种植罂粟案,当场将26株罂粟全部铲除。
当日下午3时30分,禁毒大队接到匿名电话举报:称在大杨镇双板桥路附近一处自建房菜地中,发现有疑似罂粟的种植物。据了解,大杨镇双板桥共有三个路口,三处相距较远。为最快查处,禁毒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兵分三组赶赴现场调查。10分钟后,一组警力在大杨镇双板桥中路附近自建房菜地中发现鸦片原植物——罂粟,共26株。经调查,该片菜地为当地居民尹某(男,76岁,汉寿县大杨镇人)所有,民警当场将罂粟全部铲除,并依法将尹某传唤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域。经询问,原来尹某听人说罂粟口服口感很好,遂非法种植供自己食用。
因尹某年满70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相关规定,汉寿公安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尹某处以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处罚。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尹某表示后悔不已,并承诺不再种植。
警方提醒:罂粟是毒品原植物,危害巨大。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长期服用容易形成依赖,且易造成骨质疏松,对人体百害而无一利。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获罂粟1000株以下的,奖励1000元;查获罂粟1000株以上的,奖励3000元。
(汉寿县公安局 黄敏 杨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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