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戚墅堰区法院30年零上访的秘诀
11月底,记者在江苏常州采访时,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的话深深地打动了记者:“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上访的!零上访是目标不是指标。”
姜洪鲁说,常州中院在科学分析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围绕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源头治理机制,结合常州法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减少涉诉信访、促进案结事了》的26条工作意见,建立完善立案环节矛盾疏导机制、审判执行环节矛盾化解机制和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等,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姜洪鲁院长同时告诉记者,该市戚墅堰区法院建院30年来,没有一件信访案件走出区法院门,记者为之惊叹!
秘诀之一:这里有一个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的领导班子。他们不回避,不推诿,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采访中,记者在该院院长裴阳的手机通讯录中,看到了十多个上访群众的手机号。“重点户的号码都收录了,这些人都知道我的手机号码,他们有事就会直接打电话让我帮忙解决,我也经常主动跟他们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争取工作主动,现在我们都是朋友了。”裴阳说着,随手拨通了其中一名上访群众的电话,询问其工作、生活情况。
遇事找领导是信访群众的正常心理,该院领导对信访群众不回避,遇事不推诿,拉近了与信访群众的距离。自建院以来,该院领导班子换了一茬又一茬,但重视信访工作的传统始终没有丢。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确保信访群众能当面向院领导反应情况,该院在长期坚持每周二院长接访日制度的同时,还实行院长预约接访制度,对重大信访案件由一把手院长安排专门时间,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方某驾驶摩托车撞倒了王某,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交警认定方某负全责,主持双方达成由方某赔偿王某的1000元调解协议。后王某病情出现反复,认为系由事故引起,遂向该院起诉要求方某赔偿。因被告抗辩原告的伤残与交通事故不存在因果关系,双方调解未果,该院遂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诉讼期间,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多次扬言要上访,还曾因携带刀具威胁信访局工作人员而被行政拘留15天。针对这一情况,院长裴阳亲自出面做原告思想工作,并研究制定稳控预案。审理中,还多次与承办人一起动员原告分批先期支付部分赔偿款。最后依据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5万余元,并于其申请执行当日就全部执行到位,王某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五年来,该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960人次,当场处结率达78%,按时处结率达22%,无一人重复来访。
秘诀之二:这里有一支齐心协力解决信访的法官队伍。他们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共同建起了全院一盘棋的息诉止访联动机制。
树立全院一盘棋的信访工作理念,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信访预警、信息网络和信访处置机制,加强法院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各个审理环节、各个岗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了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裁判公正是息访的基础和保障,为此,该院大力实施“铁案工程”,完善落实了案件审判质量管理和考核、岗位目标责任、错案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强化管理,加大对审判责任的追究力度,确保案件质量。
该院注重引导树立信访工作全员参与意识,把信访工作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将判前预防、判后答疑、首问负责、文明接访等制度和措施融入到了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强化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环节的沟通联系,关注案情发展细节和当事人言行,在移交案卷的同时,及时移交涉诉上访信息。
秘诀之三:这里有一套息诉止访的艺术方法。他们建立接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一案一策制等,构建了化解涉诉信访的网络平台。
该院建立了一整套接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实施信访全程跟踪管理。由立案庭负责做好来访登记,详细记录来访人具体情况、来访时间、次数、反映问题情况、接访领导处理意见以及处理结果。对来信来访的受理登记、初审分流、立案审查、归档考核等各个环节,明确操作步骤、责任部门、办理责任和办理期限,实行“流水作业式”的动态流程管理,确保了信访处理环环相扣、及时高效,确保一般问题24小时内处结,申诉案件60日内处结,其他来访问题3日内处结。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立案庭立案时随案附送《涉案维稳信息流程登记表》,各部门坚持每月排查矛盾易激化案件或当事人情绪激动、容易引发信访的案件,在月初报立案庭,由立案庭汇总,扎口管理、跟踪督办。对所办案件一月一排查,对可能会发生涉诉信访的案件,有的放矢地制订凯发k8游戏的解决方案。为及时掌握信访隐患,该院制作了“干警廉洁办案监督表”,载明案件审理是否存在程序违法、裁判不公等事项,在立案时随案向双方当事人发放。案件审结后,由当事人就载明的事项和对案件审理是否满意作出评价,该信息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分类汇总,并作出相应处理。
推行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在办理申诉过程中,始终与当事人保持联系,及时将申诉的受理、审理和处理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对申诉被驳回的,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带着裁判文书主动向当事人进行说服、解释,防止矛盾激化。对于来信来访,该院同样建立档案,及时给当事人进行答复、反馈办理情况。对审理终结的信访案件,还组织与当事人再谈一次话,再开一次“听证会”,再向有关部门通报一次情况。
对于执行信访案件,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执行进展情况,告知执行人员在执行中所做的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
创新甄别机制,因人因案制宜,落实稳控措施。该院将涉诉信访案件分为无理无序、无理有序、有理无序、有理有序四类,并做到“分门别类、一案一策”。对反映承办法官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等信访举报,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审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信访人;对申请再审的案件及有关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及时审查,专题研究,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及时提交审监庭予以复查立案,尽量避免积压;对无理信访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教育工作,力争息诉息访;对列入重点信访对象,有越级上访、缠访闹访倾向的,采取外松内紧的办法,一方面盯住不放连续做工作,另一方面落实稳控措施,实行跟踪“服务”,时刻掌握动向、行踪和思想动态,预防失控而越级上访。(法制日报记者:蒋安杰 通讯员:张志平 张宽明)
(转自2008年11月30日法制日报)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