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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公开意识,拓宽“阳光检务”新渠道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5-11 11:16:34 【字体: 】

  今年以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检务公开”的要求,多措并举,拓宽阳光检务新渠道。一是落实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申诉案件听证制度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通过开设查询窗口,提供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实行公开听证或公开审查,落实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接受当事人的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加强检察网站建设,开设检察长信箱,多渠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专项工作和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等,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外网建设,拓宽群众知情监督渠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通过视频、声音、图片、文字等手段,全面、及时宣传检察信息,加强与社会各界交流互动。三是进一步完善“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确保案件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落实“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有关事项,切实加强对检察办案人员的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四是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和领导包案制,安排正、副检察长轮流值班接访,对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反馈。五是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探索便民利民举措。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积极探索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新举措,切实做到司法便民、司法为民、司法护民。如在办公楼大厅配备电子显示屏,开设检察院概况、检务公开、办事指南等模块,悬挂《来访须知》、《投诉指南》等规章制度,为群众来访、查询、申诉和举报提供便利环境。六是加强检务督察,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意识,规范制度,健全“阳光检务”新机制。县院率先在全市成立检务督察科,切实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检令畅通,使“阳光检务”工作真正取得成效。该院还通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组会、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等集体讨论制度,对疑难复杂案件、重大检察工作、重大开支和重点建设项目、人事任免等都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公开、透明。

(桃源县人民检察院  莫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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