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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检察院从规范执法入手,提高执法公信力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5-26 11:00:17 【字体: 】

  近年来,安乡县院围绕“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转变执法观念,创新工作机制,以提高执法质量为抓手,推动执法公信力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党组重视,构建执法监管管理体系

  2007年,安乡县院党组协调县编委成立执法监督室,定编2人。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执法监管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执法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负责和九名人民监督员为执法监管联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调整充实了执法监管组织体系。院党组在公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执法监督室配备两台电脑用于执法质量网上监控和建立执法监督管理档案,从机构设置、力量配备、硬件设施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执法监管工作。

  二、提高认识,增强执法规范的责任感

  以前,有些干警对执法监管认识不高,认为是自找麻烦,给自己上“紧箍咒”,存在抵触情绪。院党组针对这一倾向苗头,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省院执法状况考评规则和本院执法质量考评管理办法,向全院干警传达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杜绝利益驱动会议精神,教育干警站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高度认识执法监管的重要性。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院党组要求在落实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三明确”。一是明确目标任务。通过落实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执法“零过错”、干警“零违纪”的“三个零”指标,力争年终案件质量检查全市排位逐年提升,全省排位前40名的目标。二是明确重点。执法监督重点检查的案件是涉检信访、交办督办案件、不立案、不捕、不诉、撤案、免刑、无罪等案件。三是明确方法步骤。案件承办人在办案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完成立卷工作,然后交内勤检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送执法监督室检查。

  三、完善制度,增强执法规范的操作性

  为做到执法规范观念有更新,执行操作有标准,监管监督有办法,考核评价有依据,安乡县院根据省市院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有执法评价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了《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执法质量考评管理办法》和《安乡县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12项管理制度,新编制度更加注重细节,精细流程,更具可操作性。如以前对执法质量督导和考核注重半年和年底进行,而新的执法质量考评管理办法是每周一督导,每月一讲评,每季度一总结,年终一总评,对评查发现的执法质量问题及时通报,并在收到整改通知10日内整改到位。考评管理办法还规定了责任查究和奖惩办法,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视不同情形分别与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评星评先、晋级晋升挂钩,并相应地扣除部门公用经费。去年,某部门因案件质量问题被扣0.7分,年终时扣除公用经费1400元。

  四、强化监督,增强执法规范实效

  一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每季度末的院务会将执法监管监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执法监督室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件逐案点评到人并督促限期整改。二是建立自侦案件事中监督机制。线索初查由检察长一支笔签批,统一归口控申部门管理,避免线索多头初查,没有检察长的签批视同办私案。对立案后扣押涉案款物必须在24小时内交行装部门统一管理,扣押物品清单交一份到执法监督室备案,执法监督室每月到行装部门核对扣押款物情况。三是实施逐案评查机制。执法监督室对每一起案件从实体到程序,从文书制作到卷宗整理,一卷卷翻、一页页审、一条条抠、一项项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人、股室负责人沟通,及时整改,结果记入干警个人执法档案并每月上墙公示。

  通过以上监督措施实现了执法质量“三个规范”和“三个转变”,即:涉案款物管理明显规范,办案程序明显规范,案卷质量明显规范,卷宗封面由原来手写全部改为铅印,案卷也由原来人工装订改为统一印刷机装订;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防止执法办案随意性,变被动应付执法质量考评为主动规范执法防止了“检查临时抱佛脚”的局面,变执法质量做好做坏一个样为奖罚分明,有效提高了执法质量,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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