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检察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几点做法
近年来,鼎城区检察院始终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来抓,立足检察职能,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赢得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该院开展的桥南市场重建预防、国税局税务征收预防、新农合资金预防等一批预防项目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预防项目。
一、精心组织,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动性
1、认识上抓统一。发生职务犯罪案件,不仅给国家集体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及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甚至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对此,院党组从着眼全局的角度,提出了“标本兼治,预防为先,民生为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自侦工作、诉讼监督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进行整体部署。并要求干警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到服务全区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全局中,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2、行动上抓规范。为了保证该项工作顺畅运行,区检察院出台了《鼎城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预防职务犯罪单位联系制度》以及预防部门与反贪、渎侦、公诉等部门的案件移送制立和信息报送制度,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同时,在工作中形成了点、线、面联动的整体推进机制。既包括建立联络室,用重点单位、系统预防带动区 域的办法,也包括从个案预防出发,找出系统、区域的共性预防,层次推进预防工作。为了及时发现预防工作中的不足,该院还主动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区人大执法检查范畴,由区人大每年组织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大大推进了全区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3、组织上抓合力。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导地位,每年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上级检察机关对预防工作的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区委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由区人大和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鼎城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室为依托的预防网络,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为依托的工作网络,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组织体系。
二、掌握民情,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
1、从收集民情着手。该院不断加强与群众的联络沟通,坚持每月征求人民监督员、检风形象监督员、乡镇检察工作联络员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相关信息,确定预防职务犯罚工作阶段性工作重点。如去年群众普遍反映新农合管理混乱,群众报销费用困难。该院将其作为重点预防项目,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区新农合资金管理进行预防调研,提出管理系统全面升级和实行农民看病、用药、报销“一卡通”的预防对策,区卫生局和市新农合办予以采纳,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2、从服务大局着手。及时了解区委工作重点,加强与区委政法委、纪委、信访等部门的联系,主动为区委大局工作排忧解难。2005年桥南市场灾后重建工程全区瞩目,为了确保重建工程质量、进度,杜绝重建中各类职务犯罪的发生,我们与桥南开发总公司共同进行专项预防试点创新:授权专门机构具体承办,聘请外地专家评标,桥南开发总公司不介入评审,并调整技术标、商务标顺序,先确定设计方案,再施工招标,重大事项集体会。该院从项目招标、原材料采购、门面分配等全过程参与,确保了桥南市场顺利重建和复市,赢得了区委、区政府的好评和广大经营户的称赞。
3、从深入调研着手。该院坚持采取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选择职务犯罪热点问题和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007年,针对税务部门接连发生的徇私舞弊犯罪进行专题调研,发现主要原因是税收政策不公开、税收管理不规范和税收稽查不到位,该院随即在国税局开展了“强化税务公开、加强税收征管”的专项预防。通过调查分析,向国税局提出了加强与经营户的沟通和税收政策宣传,适时公布税务征收情况,加大对征收人员和税收稽查人员监督等13项具体检察建议,得到了国税局的采纳。近年来,该局未再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三、三措并举,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1、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近年来,该院始终以抓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为突破口,建立了由点到面的辐射教育机制。一是抓住重点部门进行宣传。加强与多发、易发职务犯罪部门、单位和行业的沟通合作,采取上法制课、看警示片等形式先后在电力、教育、税务等部门进行宣传20余次,在全区重点部门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共识。二是抓住重点时段进行宣传。利用传统节日和农村集的有利时机,开展现场宣传。共在各乡镇开展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2000余次。三是抓住群众反映的热点进行宣传。在群众疑问和议论较多的部门和企业开展宣传,播放廉政纪录片、发放廉政建设资料,有的放矢的进行宣传。同时,创新宣传的形式,与德山监狱联合建立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现身说法、以案说法,增强宣传的效果。
2、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开展民生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该院严格按“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助不添乱、推动不代替”的要求,立足本职,摆正位置,把帮助相关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制约,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整个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开展预防工作中,每采取一项监督措施,都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监督措施所涉及的人员、部位、领域和范围以及监督措施可行性,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判断,提出行之有效地措施。近年来,该院帮助区国税局制定完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涉税案件加强与司法机关联系的办法》等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和执法权的“两权”监督和“内外监督”,减少了职务犯罪的诱发因素。在办案中,该院发现区农业局对下属经济实体管理不到位,局领导兼任经济实体负责人缺乏有效监督,该院提出检察建议后,农业局主动对下属经济实体进行撤并,出台了专门的管理细则,规定局领导及其亲属不得在下属经济实体中任职。
3、在严厉打击上下功夫。打击是震慑犯罪、遏制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一种特殊的预防措施。该院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牢固树立“惩防并举”的思想观念,始终坚持把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好自侦部门查案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好,注意在预防工作的各个环节收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蛛丝马迹,及时提供给自侦部门,对涉及民生的职务犯罪实行严厉打击,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从而有机的把预防和查案工作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出预防和查案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04年来,该院先后重点查办了镇德桥镇等乡镇卫生院套取新农合资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滥用职权、放纵制售伪劣商品;区交通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罚代检;国土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违法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职务犯罪案件37起。既推动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又极大的震慑了犯罪,为鼎城区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打开了新局面。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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