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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严防“牢头狱霸”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9-25 10:39:54 【字体: 】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防“牢头狱霸”工作,专题研究并出台四项措施,严防“牢头狱霸”,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安全。一是实施监管执法专项整治。今年4月至7月,该院在看守所安全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中,把打击牢头狱霸作为执法监督重点,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7名在押人员采取了关禁闭、加戴戒具、监内公示和公开检讨等措施。并配合看守所对在押人员集中进行法制宣传,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二是建立“事务犯”监督档案。针对“事务犯”极易成为“牢头狱霸”的突出问题,该院积极督促看守所制定事务犯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看守所“事务犯”监督档案,及时掌握“事务犯”工种变化、行政刑事奖惩情况以及干警对“事务犯”的日常管理情况。重点追踪监督使用时间长、工种无变化,深得民警信任的“事务犯”。三是扩展检察监督信息平台。驻所检察人员坚持勤走、勤看,主动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犯情,强化现场监督力度。同时采取设立检察官信箱、检察官约见制度等形式,畅通罪犯申控、信访通道,主动掌握监管信息。为解决监控信息装置老化问题,今年5月,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县财政经费25万元改造看守所监控设施。四是严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汉寿县检察院始终把监管场所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查办重点,积极开展排查,净化了监管场所环境,有效减少了“牢头狱霸”产生的空间。

(中共汉寿县委政法委 李忠  陈运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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