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个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出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6月14日上午,常德市鼎城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该衔接转化机制在常德地区尚属首次出台。
《决议》共计五条,第一条为代表建议转化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第二条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办理,第三条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代表建议,第四条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监督,第五条为决议生效时间。
《决议》提出,区人大常委会收到代表建议后,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的案件线索,依法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认为需要借助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推动的,可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
《决议》明确,全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收到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后,应当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区人民检察院,对到期不回复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区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诉讼。区人民检察院向全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调阅卷宗材料、收集证据材料以及其他需要协助的事项,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予以协助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专题视察等监督方式,依法监督和支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19年以来,鼎城区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2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件,均得到判决支持。鼎城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决议》为契机,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依法能动履职,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监督工作双赢多赢共赢,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姚雅馨 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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