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法院速裁团队“简案快审”效果好
2017年5月,桃源县法院组建速裁团队推行“简案快审”以来,4个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1466件,结案率99.73%,结案数占全院结案总数26.57%,结案率高出平均结案率13.78%。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3.4天,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11.9天,分别比普通民事案件审理周期和普通刑事案件审理周期缩短了29.5天、20天。
一是科学分类,建强速裁团队。组建3个民事速裁团队和1个刑事速裁团队,选配4名办案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合理搭配司法辅助人员,按照“1名主审法官 1名法官助理 1名书记员”的结构,组成紧密协作、高效精干的审判团队。3个民事速裁团队分别是1个立案速裁团队、1个交通事故案件派出团队和1个法庭速裁团队。立案速裁团队在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在审核当事人起诉材料后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70%以上的简易案件进入立案速裁团队结案。一年来,速裁团队审结案件763件,调解、撤诉案件率达97.75%。交通事故案件派出团队常驻该县交警大队办公。在交警部门完成事故认定后,速裁团队及时介入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裁定,避免进入诉讼反复维权,提高协议履行效率。一年来,该团队结案221件,占该院交通事故案件的53.64%。法庭速裁团队组建在桃源县陬溪人民法庭。该庭受理的案件均由速裁团队先行筛选,简单案件全部由速裁团队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由其他法官进行审理,实现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一年来,速裁团队审结案件257件,占该庭案件的38.12%。刑事速裁团队设在刑事审判庭。刑事案件由速裁团队先行筛选,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以及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一律进入速裁程序。一年来,速裁团队审结案件225件,服判息诉率100%。
二是创新举措,优化资源配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意见》,积极推进立案环节案件的甄别分流。制定《关于审判权力运行的规定(试行)》,制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采取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确保简单案件由速裁团队及时调解或者审理。完善送达程序和送达方式,推行诉前地址确认制度,积极运用微信、qq、电子邮箱等电子方式送达,解决了“送达难”问题。对进入速裁程序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通过电话、微信视频、qq视频等方式进行调解或开庭。一年来,3个民事速裁团队电子送达37次,视频调解32次、视频开庭5次。推行裁判文书改革,推动民事审判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多发性类型案件提炼出标准要素,推动刑事审判对侵财类案件、涉毒品类案件提炼出主要要素,制作同类型案件要素式文书,节省了文书制作时间。
三是简化流程,缩短审理期限。对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向当事人发送《桃源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征求意见函》。当事人同意的,随即分流到速裁团队处理。速裁法官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送达等简便方式传唤被告应诉。发挥庭前会议功能,法官或法官助理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对适宜调解的案件,积极通过庭前会议推动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制作并向当事人送达要素式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对庭前会议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和证据,在庭审中作出说明,简化庭审举证和质证。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当庭宣判率100%,且在3日内送达裁判文书。推行集中时间审理案件,对简单民事案件或者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集中阅卷、排期、开庭、宣判。对可能宣告缓刑的,立案当日即发出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
四是联动借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县司法局和各乡镇协作合作,在全县28个乡镇设立审判工作联络站,由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联络站工作,协助法院进行文书送达、纠纷调解等工作。同时,借助联络站的平台,积极协调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两级干部、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及当事人的亲友、委托代理人等社会力量,及时处理矛盾纠纷。一年来,通过借助乡镇力量送达文书176份,送达到位率达95%,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相邻纠纷等多类案件183件。
(桃源县人民法院 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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