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中院首次以询价方式确定司法拍卖起拍价
6月1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常德农商行与常德市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和顾某、李某、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打破以往拍卖资产通过委托评估确定起拍价的方式,首次采取询价方式确定司法拍卖起拍价。
经过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执行法院向拍卖财产所在地的鼎城区房管局和鼎城区地税局出具协助询价函,最终房管和地税部门比照同地段房产税务登记和销售记录提供了拍卖资产的价值幅度。在双方当事人认可后,该资产将以6211万元的询价价值直接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的起拍价。通过创新询价方式,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询价效率,还为当事人节省了评估费18万余元。
传统执行标的物拍卖起拍价的确定,由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成本较高,效率较低。从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逐步推广起拍价询价机制。今年5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确定了起拍价的顺序为当事人协商、询价和委托评估,重点推广询价机制。对标的物有计税基准价、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市场公开交易价的,由人民法院向评估时财产所在地的税务、发改、房管等单位进行询价,要求协助单位回复询价财产的价格或价格幅度。
询价机制时间短、成本低和效率高的优点,对执行工作的效率的提升和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有极大的价值。下阶段,常德市法院将大力推进拍卖资产的协商和询价机制改革,提高执行效率,化解执行难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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