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法院、安乡检察院联合召开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
5月18日,安乡县人民法院、安乡县检察院联合召开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吉海波,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宏祥,县人民法院院长谢迎春,县检察院检察长彭政等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魏开富主持。
会议宣布,成立安乡县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办公室,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宣读了《关于共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意见》《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彭政对“两院”共同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他指出,要协调处理好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点面结合,共同推进;要将“司法公正常德行”与“决胜执行难”工作紧密结合,力求工作实效。谢迎春指出,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既是一项司法工作,也是一项社会工作,要坚持政治导向、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监督的联动机制。
吉海波指出,重点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他强调,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凝聚社会共识。二要以高强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全面突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始终严格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三要以高效的组织性和协同性有力保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组织实施上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在策略方法上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在工作重心上建好队伍、做好保障。
(安乡县人民法院 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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