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10-30 17: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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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澧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12名长期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措施,有力维护司法权威,这是澧县人民法院启动专项活动后再次重拳出击,严惩“老赖”。
执行队伍先后前往甘溪、码头铺、王家厂、车溪等地,在此次活动中,有四位失信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其中,黄某某向澧县农业银行贷款5万元,刘某对黄某某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黄某某一直去向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刘某以自己不是贷款人为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经查,刘某系某卫生院职工,法官对刘某进行耐心解释,向其说明拒不履行连带担保责任,将被法院判处拒执罪等法律后果。经过法官耐心做工作,刘某当天支付申请执行人澧县农业银行贷款本息5.3万元,某大队张某自动履行3万元,某教师戴某履行2万元,某局戴某履行1万元。
在集中执行活动的有力震慑下,被执行人共履行执行标的41.09万元。通过集中执行活动,有力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彰显司法权威和执行威慑力。对那些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澧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雷霆万钧之势,严厉打击“老赖”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行为。
(澧县人民法院 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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