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贴民心纾民困解民忧
澧县人民法院坚持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到离群众最远的地方巡回办案。法官们徒步进山,驾车远行,遇河趟水,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将便民落到实处。近三年来,澧县人民法院开展巡回审判372件,共举行劳动争议、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法律讲座43场,邀请180多人次陪审员下乡参与法制宣传,巡回教育服务群众4300多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巡回审判”利民,以案释法效果好。
今年2月16日,码头铺镇球山煤灰厂工人胡某到山脚吸烟,将未燃尽的烟头乱丢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受灾面积达147.9亩,其中林地面积23.9亩,给集体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失火罪。火灾发生后,胡某积极施救,并委托亲友主动向村里供述自己的罪行,其行为视为自首。
6月15日,澧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码头铺镇巡回审理了该起森林失火案并当庭宣判。当地近500名村(居)干部、群众到场旁听庭审的全过程。6月20日下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以“乱丢烟头引山火 获刑并补种树苗”为题报道了澧县人民法院刑事巡回审判审理的该起“森林失火案”。新闻播出后,在澧县各界引起广泛热议,参与听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频频点赞。
二、“巡回审判”便民,求真务实赢口碑。
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让当事人过个安稳年,腊八节的第二天,甘溪法庭的法官们冒着严寒驱车70多公里前往澧县太青乡狮象村村部巡回审理一起人格权纠纷。
当天气温骤降,冷风刺骨,越往山上走,路面结冰现象越多,加之山路盘旋,法庭的车在山路上艰难前行。此时,承办法官接到了当事人老皮的电话。原来,老皮以为这么恶劣的天气,可能会临时改期开庭,便打电话问问。当时法庭司机小吴开玩笑的说:“这么恶劣的天气,我是用生命开车,你们是用生命开庭!”
庭审结束后,屋顶上已经可以看到白白的一层霜。承办人将当事人老皮和另一当事人老江拉在一边,叮嘱切勿再起冲突,法院一定会秉公处理,让大家都过个安心年。老皮和老江点头默许,此刻,室外虽天寒,室内却心暖。
三、“巡回审判”为民,化解纠纷促和谐。
“谢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新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代表对承办法官一再表示感谢,并送来“秉公执法 一心为民”的锦旗。
4月20日上午,澧县新裕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25名员工起诉新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开庭。由于此案当事人人数众多,为彻底化解纠纷,澧县人民法院按巡回审判、“阳光审判”的要求,将庭审安排到大部分当事人所在地澧县涔南镇进行,并邀请10余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25名原告与被告澧县新裕公路建设经营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当庭拿到了经济补偿款及生活费现金共计32万余元。至此,这起矛盾尖锐、并多次萌生集体上访危机的劳动争议纠纷成功调解并当庭履行完毕,案结事了。
四、“巡回审判”近民,“民告官”成为常态。
4月27日9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原告熊某某诉被告澧县某镇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合同并赔偿损失一案,在原、被告住所地一简易场地上正式开庭。原告熊某某、被告澧县某镇人民政府镇长到庭参加诉讼。庭审结束后,在场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民告官”原本只在报纸、电视上看到,没想到法庭开到家门口,让我们老百姓“零距离”旁听审判全过程,非常直观的了解行政诉讼的相关知识,今后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一定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澧县人民法院 蒋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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