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力推司法改革新常态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06-23 16: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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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6月20日上午,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声,桃源县法院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由桃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智担任审判长,这意味着桃源县法院开启了院领导带头办案,力推司法改革的新篇章。
2017年5月2日,谭某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嫂子告上法庭,原告谭某某诉称嫂子陈某现在居住的房屋是哥哥和嫂子结婚时向自己借用的,但哥哥嫂子结婚后却拒绝归还该房屋,谭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房屋。但被告辩称,该房屋系自己和丈夫所有,并非借用,因此拒绝返还。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该案的焦点问题进行庭审调查和辩论。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自法官员额制改革以来,桃源县法院便积极推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旨在确保员额法官回归办案一线,在全院法官面前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力推司法改革新常态。
(桃源县法院 李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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