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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成“老赖”玩失踪,担保人还贷没商量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11 15:05:08 【字体: 】

本是好心帮朋友做担保,不料“老赖”朋友玩失踪音讯全无,得自掏腰包偿还贷款。近日,安乡县法院依法将公职人员谭某传唤至法院,眼看将被司法拘留,谭某即要其亲友将部分执行款转账至法院账户。

杨某向安乡县农商行借款10万元,并找来好友谭某为该笔借款进行担保。同日,谭某与安乡县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了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之后,杨某没有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被诉至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贷款人杨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内偿还银行贷款10万元及利息、罚息,担保人谭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后安乡县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二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又经调查得知,担保人谭某系某乡镇公职人员,执行干警便联系谭某要其到法院进行询问调解。谭某表示杨某有还款能力,应先找杨某。之后,经过执行法官多方查找,杨某音讯全无。执行法官又将谭某传唤至法院,向谭某解释作为担保人应该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的含义,并告知,若不还款,将被司法拘留15日。谭某便让亲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9万元转入法院账户,翌日,又将剩余6万元转至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得以执结。

法官提醒:在帮他人担保时,一定要了解自己所担保的债务情况和被担保人的个人信誉、经济状况,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最大限度降低自己担保的风险。同时,作为担保人,如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相关义务,则会影响个人征信。

(安乡县人民法院   顾关  侯宇涵  邓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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