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显奇效,“老赖”主动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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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29 1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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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法官,我现在就还钱,你们能否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朋友们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我成‘老赖’了,都在笑话我。”在鼎城区人民法院将熊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他一改之前抗拒执行的态度,主动履行了25万余元执行款。
2016年7月11日,熊某因经营需要向陈某借款20万元,借款到期后,熊某未按时偿还,于是陈某诉至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熊某出于侥幸心理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财产查控未能查控到熊某的财产,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熊某,劝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如拒不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熊某仍顽固地表示其没有履行能力。经过调查,执行干警发现熊某现在外经营,具备相应的履行能力,决定对其采取信用惩戒,限制熊某高消费,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鼎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和鼎级传媒等媒体向外推送,加大信用惩戒的宣传力度。2020年12月初,熊某迫于舆论压力和自身商业经营需要,主动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表示已经意识到自己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法院当即解除了对熊某的“拉黑限高”,为其重建信用,该案圆满执行到位。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鼎城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对“老赖”的信用惩戒力度,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一律纳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乘坐飞机、高铁及贷款等行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提高失信成本,迫使其主动履行,收到了很好的执行效果。
(鼎城区法院 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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