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首例食品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9-01-30 08:39:42
【字体: 】
2019年1月28日,鼎城区检察院起诉黄某、毛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鼎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鼎城区检察院提起的首例食品药品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5月以来, 毛某某为非法牟取暴利,多次向黄某购买掺有罂粟壳的“大料”,添加在各种米粉浇头中,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2019年1月4日,鼎城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向鼎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黄某、毛某某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鼎城区检察院贯彻落实湖南省检察院关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是鼎城区检察院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方面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鼎城区检察院)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