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弟”也要明算账
近日,鼎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涂某某分期偿还原告李某某借款本金12万元及相应利息。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涂某某系表兄弟。2012年至2013年,涂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先后找李某某借款12万元,并向其出具借条,承诺随时还款,双方对借款利息进行了口头约定。借款后,李某某多次催讨,涂某某均以各类理由拖延,李某某碍于表亲的身份,亦没有强行索要。2017年,李某某得知涂某某现住宅将要拆迁,可以获得大额拆迁补偿款,遂找涂某某催讨欠款,但涂某某一直拒不接听电话,也不与其见面,逃避还款义务。李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涂某某起诉至鼎城区人民法院。
法官在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和原被告的亲属关系后,认为该案有较大的调解基础。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寄情于法,既向被告涂某某阐明还款付息的法律义务,又引用“亲兄弟明算账”的俗语,劝诫积极履行义务,理清经济关系,更好地维持良好和谐的亲属关系。通过调解,李某某最终放弃了部分利息,并对还款日期给予一定宽限,与涂某某自愿达成分期还款付息的协议。
法官说法:“亲兄弟明算账”,这一俗语既是情理更是法理。关系亲密的兄弟朋友,因为经济纠纷导致感情出现嫌隙甚至“反目成仇”的事例比比皆是。越是亲密的亲属或朋友关系,越要划清感情和经济的界线,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这样的亲属朋友关系才是健康的、可持续的。
(鼎城区人民法院 曹琴 李佩佩)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