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人民法院: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效能 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随着一张扣押封条的张贴,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龙某奔驰车一台。此次扣押行动是安乡县人民法院首次利用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化平台,采用“一个中心指挥 几路人马合作”模式,反应快速,执行高效,执行信息化的效能初步凸显。
原告张某与被告龙某、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龙某、彭某需偿还张某借款85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委托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龙某名下除有一辆奔驰越野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得知龙某的奔驰越野车停放在安乡县一居民小区内,安乡县人民法院迅速安排值班执行干警赶到车辆所在小区,临时控制车辆,第二分队在执行指挥中心的统筹指挥下,备好法律文书及警用设备随即到位。
车辆使用人林某故意躲避,拒不交出车钥匙。执行指挥中心发出指令“联系拖车到场,对车辆强制扣押。若协助义务人仍不配合,对妨碍执行的人员实施司法拘留”。在现代化、信息化、强制性相结合的执行高压态势下,林某交出了车钥匙,并主动将车辆开到法院执行场所,至此本次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安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依托信息化平台,努力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既节约执行成本又有利于破解“执行难”问题。“基本解决执行难”既是挑战,更是使命,安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振奋精神,勇往直前,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安乡县人民法院 王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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