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遭盗刷 可主张返还损失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7-12-11 1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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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银行卡存款被异地盗刷,银行要不要承担责任?近期,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银行卡存款被盗刷的纠纷案。
李某系某银行的开卡客户。2017年1月10日,李某收到银行短信提示,称某银行卡支出8649.42元。李某经查询,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确实少了8649.42元,且消费地点显示在台湾。随即,李某在银行卡内存入5元,以此证明银行卡仍在自己手中。次日中午,李某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民警告知李某,可与银行协商处理或走司法程序。此后,李某与发卡行多次协商无果,遂将纠纷上诉至法院,并要求发卡行赔偿损失8649.42元。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银行办理了银行卡,双方形成储蓄合同关系。根据储蓄合同性质,银行负有按照李某的意愿,将存款支付给李某或者李某指定的代理人,并保证李某借记卡内存款安全的义务;同时,银行没有证据证明李某在银行卡保管及密码保护方面存有过错。法院依法判决发卡行赔偿李某损失8649.42元。
(安乡县人民法院 潘道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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