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人民检察院推行精细化管理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精细用规,在自觉真用上下功夫。为改变过去制度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管理效率低下的现状,该院党组于2004年提出了“精细管理建机制,长效机制保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精细化管理方针和“每一项职责都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在全院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坚持把精细化管理方针和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的工作流程、每个岗位的职责要求、每个干警的行为规范;坚持每年对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原有的制度规章进行修改和补充,使管理不断臻于精细和完善;坚持将科学管理和文化管理有机结合,实施文化育检战略,极大地丰富了精细化管理的内涵和形式。通过几年来自觉真用,该院办案质量明显提升。超期羁押、超期限办案、违规办案现象已经杜绝,结案率、有罪判决率达100%,案件质量考评居全省检察系统前列。队伍形象根本好转,队伍管理实现了零违纪、零投诉,67人次受到上级表彰,2人被授予全市“模范检察官”,检察长汪泽云先后被授予全省“十优检察长”、全省“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通过精细化管理推动工作发展,又从工作中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精细化管理已成为全院上下的共同目标和自觉行为。
二、精细定规,在机制对接上下功夫。该院充分吸收、细化、补充上级院综合考核、执法状况考评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机关规定和标准,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涵盖全部机构、全部职能、全部案件、全部行为规范的精细化机制。一是推行责任目标管理机制。出台了《岗位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建立完善了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目标。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机制建设、保障建设和形象建设细化量化,层层分解到各科室、到各岗位,确立与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相配套的工作标准和职责要求。二是推行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认真梳理执法环节、归纳业务规程,制定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职责、业务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出台了《执法监管规范》,用严格的制度来促进规范执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统一受案、依职办理、流程监管、集中评查、逐月考评、及时归档”执法监管模式,用精细的监管来保障规范执法,实现了动态管理、同步监督和过程控制。三是推行队伍联带包创管理机制。大力展开了联带包创活动,坚持检察长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骨干、骨干带干警的联带包创模式,实行责任捆绑、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三、精细考规,在严格考核上下功夫。该院一是坚持联动考核。细化考核主体,明确考核责任,政工室负责考核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考核业绩,执法监督室负责考核执法质量,纪检监察室负责考核执行规章制度,考核主体统一联动,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确保了考核的全面性和公正性。二是坚持量化考核。采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办法,科学设置、量化工作任务,做到考核业绩与实现目标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首先,既考虑共性,又突出个性。共性考核全院一把尺子设立考核标准、考核分值;个性考核依工作性质和案件质量标准以及工作任务不同,运用概率论、统计学、模糊数学等量化工具设立考核标准和分值;其次,既立足全面,又突出重点。分值加减幅度偏重于检察业务、执法质量相关的项目。对难以完全量化考核的内容或不宜量化的工作,作相对客观全面的描述,分档次赋予一定分值,实现与量化考核的衔接。三是坚持逐月考核。坚持每月对干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张榜公布。既利于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又便于各部门相互了解工作发展态势,实现对人员的激励和对工作的促进。
四、精细执规,在奖惩激励上下功夫。一是与评先评优挂钩。根据考核排位情况,推荐、评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处于后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与绩效待遇严挂钩。设立了年度绩效考核奖,在经济上实行“奖得人心动,罚得人心痛”的奖罚原则,绩效奖金严格按照考核分值折算,兑现到人。三是与晋职晋级挂钩。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业绩突出的干警,大胆提拔使用,近年来,先后提拔了3名骨干为班子成员和10名干警为中层骨干,同时严格末位淘汰,有2名骨干被免职。与此同时,既考虑到全面考核的效果,又注重个性特长的发挥,推行了大要案奖以及“青松奖”、“黄牛奖”、“成就奖”等单项奖,引导干警既要全面发展,又要精益求精,充挥发挥专长,大大调动了干警的积极性。
(鼎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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